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院窗帘、隔帘一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0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3-25 10:00:00,更正为:2026-03-27 10:00:00。加急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3-25 10:00:00,更正为:2026-03-27 10:00:00。加急标书代写
1.增加适用【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并添加相应关联格式。
2.技术参数中部分标准进行修改,详见变更后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3日
1.监督部门:****财政局,监督、投诉受理部门电话:0831-****313,地址:**市**区长江大道东段129号。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政府采购网”****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4.采购公告中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交通街113号
联系方式:0831-****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3栋2层13号
联系方式:0831-****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哲
电话:0831-****260
****
2026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