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部令第 68 号)的规定,《关于申请办理****提质增容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提质增容项目(项目代码:****)为**工程。于2025年7月14日取得**左****委员会《关于****提质增容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用地位于**市**甘旗卡镇新生屯村、章棍塔拉嘎查。该****人民政府批复的《**甘旗卡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规则,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同意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二、该项目拟用地总面积9.9993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9.9972公顷(旱地0.2100公顷、乔木林地0.8477公顷、其他林地1.5351公顷、天然牧草地7.3765公顷、农村道路0.0279公顷),未利用地0.0021公顷(全部为后备耕地)。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为:新增选址的10眼水源深井,面积为9.9993公顷,功能分区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该项目用地涉及占用基本草原110.6575亩(7.3772公顷),****草原局已出具同意该项目开展用地前期工作的说明;项目涉及占用耕地0.2100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严格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现行城市、镇总体规划的管控要求,不得随意变更项目选址,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使用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三、我局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征地启动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及听证、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保证被征地农牧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我局将督****政府足额落实补充耕地相关费用,在用地报批前完成耕地占补平衡。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用地范围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后,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审批。
五、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作为开工建设的依据,项目按规定批准后,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已通过用地预审及选址的项目,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需要重新预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如违法用地,自然**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
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9年3月19日。
科******局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