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盘州市亿鼎源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审批
贵州-六盘水-盘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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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13

2026年3月13日,我局拟对****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3日-2026年3月18日(报告书5个工作日/报告表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369

通讯地址:**省**市**区****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553000

1、建设项目名称

****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

2、建设地点

**省**市**市刘官街道水洞村

3、建设单位

****

4、环评编制单位

****科技园****公司

5、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项目,租用****市刘官街道水洞村个体户用地(用地类型属工业用地)作为生产用地,建设一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工厂废木料、边角料为原料,主要经破碎、除铁、烘干(滚筒烘干,热风炉燃烧生物质提供热源)、成型、造粒等工序生产生物质致密成型颗粒,设计生产规模为2000t/a。项目原料不得含有废油漆、废塑料、皮革、胶水等,也不得使用原木作为原料。

6.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租用****市刘官街道水洞村个体户用地作为生产用地,根据《报告表》,已于2025年2月建成并运行,施工期已结束,不再对施工期进行回顾性评估。项目需对现有环境问题进行整改,需整改的环境问题为**事故废水收集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及危废暂存间、封闭厂房、加高烘干废气排气筒(DA001)。整改施工产生的污染物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一)废水

施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人员如厕使用旱厕,沤化物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容积0.5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二)废气

施工期废气为施工扬尘、燃油机械废气。加强管理,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确保施工场地扬尘(PM10)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限值;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降低机械废气影响,确保施工期场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三)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定期保养、维护;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在中午(12:00~14:00)进行高噪声作业,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公示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相关信息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后,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代替GB12523—2011)标准限值,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废油漆桶等。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运至当地手续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油漆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

施工过程禁止占用和破坏用地红线外自然植被,禁止捕杀周边野生动物,施工期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小。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水环境

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事故废水收集池(容积220m3,兼做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处理后排入雨水边沟;本项目劳动定员5人,实行8小时工作制,不在厂内住宿,年工作日240天,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

(二)大气环境

废气主要为原料堆放区扬尘,破碎、造粒和包装工序粉尘,烘干工序废气(包括燃烧废气及烘干废气)。原料堆场设置为全封闭(车辆进出口除外)车间,并采取遮盖措施;破碎、造粒、包装工序设置在全封闭(车辆进出口除外)车间内,产生的工序粉尘呈无组织排放;烘干工序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利用原6m高排气筒整改)排放,确保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标准,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未收集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排风,生产车间安排专职人员及时清扫,确保厂界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声环境

噪声为设备噪声、车辆交通噪声。项目选用低噪设备,生产设备设置于厂房内,通过厂房隔声,减少噪声向外传递;破碎机、风机安装时做减振降噪处理;进出车辆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为旋风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车间人工清扫收集的粉尘、废铁、炉灰、废包装材料、事故废水收集池沉渣、废机油、生活垃圾、废弃的含油抹布等劳保用品。项目旋风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车间人工清扫收集的粉尘采用袋装收集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破碎阶段采用除铁器进行除铁处理,废铁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热风炉燃烧生物质致密成型颗粒产生的炉灰统一收集后外送给周边农户作为农肥;废包装材料集中****回收站综合利用;根据《报告表》,初期雨水池沉渣清掏后交周边农户用于农田土壤改良;生产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分类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5m2),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弃的含油抹布等劳保用品属于豁免性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

项目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事故废水收集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与旱厕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厂房及其他生产与生活办公区域为简单防渗区,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降低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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