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本次招标项目 **区梁湖街道【2021】J9号(曹村地块01-03)地块(皂湖佳园)建设项目 ,已由绍****改革局以2305-330604-04-01-96336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 自筹 ,招标人为 ****、**金地诚固房****公司、****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太阳能光伏系统 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1.1主要为**区梁湖街道【2021】J9号(曹村地块01-03)地块(皂湖佳园)建设项目-太阳能光伏系统,具体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材料、线缆)供货、运输、装卸、安装、布置、调试、培训、人工、材料、机械、第三方检测、税金、清理、利润、现场将可能发生的二次搬运、临时设施费、吊装费、安装水电费、成品保护费用、二次破坏及修复费用(如有)、试车(系统试运行)费、验收及质量保证期内的保养、维护、年检等售后服务、配合专项结算工作、配套费等一切为本项目招标采购内容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造价 221.7800 万元 ,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1.2****政府采购工程 √否
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标书代写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4.其他要求
4.1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人民币155万及以上同类项目业绩(太阳能光伏系统)。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复印件(须有合同首页、末页、委托期限页和合同金额页)、验收证明材料(须有业主公章或电力局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上述材料缺一不可。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合同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合同内容未能明确为太阳能光伏系统供货或施工内容,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如联合体投标的,业绩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CA登录******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未使用CA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
2.招标文件获取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5日11时00分;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2.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注意: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自主维护好“**市统一数字招标系统-工作环节 (具体投标项 目) -投标前阶段:03填写信息”板块相关内容,防范法律风险。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监管机构:**市****建设局:0575-****9366。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地诚固房****公司、****公司
联系人:蒯先生
地址:**省**市**区舜耕大道1111号
电话: 137****1311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杜女士、刘先生
地址:**市**区新天龙大厦12楼
电话:137****6617
2026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