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暮云水质净化厂三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批前的公示

审批
湖南-长沙-天心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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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暮云水质净化厂三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6-03-20

项目名称

暮云水质净化厂三期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市**区暮云水质净化厂北侧

公示日期

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26日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扩建污水处理规模为6万m3/d,扩建后污水处理总规模为14万m3/d。出水水质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 1546-2018)中一级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中的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河道类水质标准。采用“预处理+A2O+HPB+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紫外消毒”处理工艺。

项目尾水通过现有尾水管(DN1400-1200)输送至,卢浮原著北侧现有入河排污口(东经113.****404°,北纬28.****304°)排入港子河,新增污水排放量6万m3/d,扩大后污水总排放量14万m3/d。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

①废气:施工扬尘污染措施严格按照《**市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标准(2025年版)》、《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六个到位’“五个一律”》要求实施到位,施工工地现场围挡封闭清洁到位、现场路面硬化到位、车辆出入清洗到位、作业面喷淋设置到位、非作业面裸土覆盖到位、非道路机械排放达标到位。

②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做车辆冲洗水,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

③噪声:施工噪声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现场禁止鸣笛等措施。

④固废:****公司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如下:

①废气:本项目预处理单元、厌氧(缺氧)池、贮泥池和污泥脱水机房等主要产生恶臭的构筑物,采用加盖密闭、设置吸风口连接风管,设计抽风量为20000m3/h,将臭气收集至生物滤池废气处理装置除臭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最大浓度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污泥离心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反冲洗废水等,均由厂内污水管网收集排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废水经处理达到《****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 1546-2018)中一级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中的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河道类水质标准后,通过现有入河排污口排入港子河。

本项目尾水正常排放,港子河尾水排放口下游河段COD、NH3-N、TP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湘江港子河入**下游河段COD、NH3-N、TP浓度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尾水正常排放对港子河、湘江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水泵、鼓风机、污泥脱水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西侧居民点叠加本底值后的预测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化污泥交由******公司焚烧处理;废矿物油、化验废液、废药剂瓶、废紫外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9724

通讯地址:**市****办事处205室

邮编:41000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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