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已委托****编制****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
项目地点:**省内****社区1组、2组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约13亩,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其中圈舍建设和配套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600万元,流动资金不低于400万元)。建设生猪养殖圈舍约12000平方米(两栋三层楼,饲养品种为黑猪),采取干清粪污处理模式,修建粪污处理池约2800立方米,设计存栏约7600头,年出栏约14000头。配套自动料线、环控、臭气处理等设施设备,消纳土地约 2500 亩。****商贸公司进行生猪销售。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138****093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机构名称:****
联系人:柴先生
电话:177****5635
邮箱:****@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总则、工程概况、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境风险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污染总量指标、结论与建议。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以及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提供的公参意见样表填写意见和建议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