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三期工程充电设备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中心**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三期工程充电设备答疑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心**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三期工程充电设备

招标编号:****

二、答疑内容

提问内容:1、(1)1.招标文件前附表中1.6.3技术参数偏离注明不允许负偏离,但在评分表中 2.2.4技术参数部分描述为不满足扣分,请问若存在技术偏离,是作为废标项还是扣分项

(2)2.第三章评标办法(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要求提供2025****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开标截止时间为当年3月31日以前,****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没有出来时,供应商应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我公司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预计四月低才能审计完成,能否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标书代写

答复:1、(1)本项目变更公告已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并以本次更新后的内容为准。

(2)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问内容:2、(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资格性审查标准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问题:****公司,于开标当日(2026年4月7日)前无法出具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是否可以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4月30日前),编制完成并披露。3月31日存在不合理,是否可将3月31日修改为4月30日标书代写

答复:2、(1)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4月30日前)出具,4月30日为法定最晚截止期限。并非必须延迟至截止日。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此次答疑公告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故开标时间不延期。其他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三、发布媒介

本次答疑公告在《****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九州路与****花园东门南侧二楼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370-****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郑****开发区电厂路80****科技园(**)25号楼3层301室

联系人:郭女士、董先生

电话:175****1760

发布人:****

2026年3月23日


公告附件
●[其他资料] 答疑公告.pdf 下载
附件(1)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