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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双墩镇天宝苑周边市政道路工程(聂士成路、月牙沟路、规划支路)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县双墩镇,主要**聂士成路、月牙沟路及规划支路三条城市支路,道路总长约1.36公里,配套建设交通、给排水、照明及绿化等附属设施。其中聂士成路长352米,红线宽24米;月牙沟路长767米,红线宽26米,含上跨濛河**梁一座;规划支路长243米,红线宽18米。项目总占地面积4.14公顷,其中永久占地3.60公顷,临时占地0.54公顷。总投资969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500万元。施工期土石方挖方4.0万立方米,填方0.7万立方米,余方3.3万立方****艺术中心项目综合利用,无借方。为防治水土流失,项目采取综合措施:工程上实施土地整治0.20公顷、铺设雨水管网620米;植物上实施综合绿化0.20公顷;临时措施包括对裸露地表进行密目网苫盖。项目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提升基础设施水平,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