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环境局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6-03-23
****年产100万套校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年产100万套校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100万套校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5日(3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870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 邮编:344700
| 项目名称 | ****年产100万套校具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工业园区东三路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单位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0900.93㎡,建筑面积为20392.23㎡。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15%)。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生产厂房)、储运工程(木材原料仓库、 钢材原料仓库、化学品仓库、半成品仓库、成品中转区)、辅助工程(综合楼、车间办公室)、公用工程(供电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防治、50㎡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和15㎡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一座350m3初期雨水池,一座300m3事故应急池等)。项目主要有三条产线:(1)钢材零部件加工生产线,以外购钢管钢材等为原材料经切割、冲压、弯管、打孔、焊接、抛丸、水洗、预脱脂、主脱脂、二级逆流水洗、陶化、水洗、烘干、喷塑、固化的工艺生产钢材零部件;(2)木材零部件加工生产线,以外购人造板经雕刻、封边的工艺生产木材零部件;(3)塑料零部件加工生产线,以外购的PP塑料粒子、PE塑料粒子、ABS塑料粒子、色母等为原料经混料、注塑成型、修边的工艺生产塑料零部件,最后将喷塑固化加工后的金属部件、封边后的人造板(部分使用**石理化板作为桌面)、注塑成型的塑料零部件组装成产品(70万套/年课桌椅及30万套/年公寓床),合计年产100万套校具。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废水主要为表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表面清****处理站预处理(隔油+pH调节+絮凝沉淀),初期雨水经pH调节+絮凝沉淀处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石油类、LA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经污水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旴江。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有雕刻粉尘、抛丸粉尘、喷塑粉尘、生物质热风炉燃烧废气、固化废气、注塑废气、脱模废气等。雕刻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抛丸粉尘经管道收集+设备自带的滤筒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喷塑粉尘经管道收集+设备自带的滤筒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生物质热风炉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排放标准;固化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表1标准限值;注塑废气、脱模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废气中的1,3-丁二烯、丙烯腈、乙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清单)表4中的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苯系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NMHC、甲苯、苯乙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清单)表4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从严值要求,苯乙烯排放速率以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有切割、打孔粉尘、焊接烟尘、投料混料粉尘、破碎粉尘、封边废气及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项目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加强管道收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NMHC、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 36/1101.4-2019)表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表2以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清单)表9无组织排放限值从严值;苯系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 36/1101.4-2019)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苯乙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 36/1101.4-2019)表2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从严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限值。无组织废气以生产厂房为边界点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激光切割机、冲床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购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等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表面处理废槽渣、废包装容器、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钢材边角料、木材边角料、废焊渣、炉灰、废钢丸、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塑粉收尘灰、抛丸收尘灰、雕刻收尘灰、塑料边角料、喷塑线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分别妥善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塑粉收尘灰、塑料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其他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和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防渗透、防雨淋、防扬尘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均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