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农场排水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澄清公告(二次)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集团****农场排水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二、项目编号:****
三、澄清内容:
1、本项目原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污水管道3.9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道路恢复面积5847平方米,维修供水泵房28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等。(1.维修污水检查井120座、跌水井9座、污水管线清淤370米、雨水管渠拆除及修复120米)。
更正为: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污水管道3.9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道路恢复面积5847平方米,维修供水泵房28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等。(1.维修污水检查井120座、跌水井9座、污水管线清淤370米、雨水管渠拆除及修复120米。建筑面积;280平方米)。
2、本项目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安全文明施工费RMB¥: 元。
更正为:本项目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安全生产措施费RMB¥: 元。
3、本项目评标办法附件C:投标报价评分办法一、工程量清单总报价(A值):扣完所占分值为止。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得分(B值)扣完所占分值为止。
更正为:本项目评标办法附件C:投标报价评分办法一、工程量清单总报价(A值):最多扣2分。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得分(B值)最多扣2分。
4、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公布的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更正为: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公布的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以上具体更改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本次澄清修改不符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单位需以本次澄清文件为准,上传投标文件。
四、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县建设****办公室
地 址:**市**县中央大街170号
电 话:0469-****809
招 标 人:****
地 址:**省双鸭****农场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3****070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哈平路8****广场A座31楼3110室
项目负责人:刘湘
电 话:0451-****5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