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底数核对及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精准掌握我县2011—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底数信息,解决“图、数、地”不一致问题,为我县农田建设目标任务制定及动态监测监管提供数据支撑,现公开遴选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底数核对及实地核查工作,项目预算金额15万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项目底数核对
以**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和“十二五清查”为参考,以我县实际情况为依据,梳理形成完整准确的2011—2025年所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及空间范围数据;补充完善未在监管平台录入的项目(含“十二五清查”遗漏项目及2023年新增恢复水浇地中高标准农田项目等),对与监测监管平台数据不一致的内容做好标记,核查时点统一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数据套合分析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套合分析规则》等技术要求,开展数据套合比对工作,重点分析项目重复情况、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农田保有、生态红线重叠、大中型灌区内建设等内容;协调获取第二次国土调查成果、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2022和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大中型灌区范围线等专题数据;结合我县实际收集高标准农田禁止建设区域(如退耕还林、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文物保护区等不适宜建设区域),同步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待建高标准农田面积核实工作,形成完整套合成果,于4月底前完成。
(三)项目实地核查
以数据套合结果为参考,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实地核查技术规范》,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实地核查,核实项目空间位置、面积、地类信息等,重点核查面积不实、地类信息不准、上图入库数据与实地不符、永久基本农田潜力图斑数量不清等问题;对疑似问题项目进行确认,形成项目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为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二、遴选机构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农业工程相关专业资质,熟悉**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操作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政策、技术规范;
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2项及以**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核查、农田调查、土地测绘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或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项目团队需配备不少于5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测绘、GIS、农业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名,能够保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能够接受省、市、县三级联动核查及成果验收,****农业农村局统一调度管理。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材料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实施方案(含工作思路、技术路线、人员配置、进度安排、质量保障措施等);
报价文件(总价不得超过15万元,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
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加盖公章);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密封装订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U盘存储)。
四、遴选流程
资格审查:我局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机构;
综合评审:****小组,从实施方案、人员配置、业绩经验、报价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中选机构;
结果公示:中选****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机构签订服务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晋虎
联系电话:0349-****454
地址:****
六、其他事项
报名机构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及中选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我局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