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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委托**省国土空间生态修****研究院于2026年3月4日组织有关专家对《**县****公司****铁矿**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方案》提交人汇报,审阅了《方案》和相关附件,经质询和讨论,同意《方案》通过评审,于2026年3月20日通过了《方案》的复核。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8-****6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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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
附件:**县****公司****铁矿**生态修复方案评审结果公示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