桉树叶面肥空施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兴桂北路9号万锦悦府6号楼203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3日09:3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桉树叶面肥空施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805983.7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桉树叶面肥空施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5983.7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桉树叶面肥空施服务项目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805983.75元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日前完成喷施。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2.地点:**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林业专区)(网址:https://lyjzq.****.com/index)首页→登录入口→供应商登录。
3.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林业专区) (https://lyjzq.****.com/index)系统获取采购文件。未通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无效。
4.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另需支付平台服务费200元。其中平台服务费依据《**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由**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直接收取。所有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5.缴费方式:
(1)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点击“我的项目-投标阶段-招标文件”在“文件服务费支付状态”列表中点击“去支付”,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通过“电子钱包”线上支付,如果钱包账户中无可用余额,需要充值对应余额方可支付。
(2)钱包充值方式:点击“如何充值”,根据提示信息进行充值操作。注意:需要使用供应商****银行卡进行充值。
(3)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请参考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
(4)供应商操作手册超链接:https://www.****.com/front/content/14575。
1.注册:打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林业专区)(https://lyjzq.****.com/index)官网,进入门户首页点击“立即注册” ,完善企业注册信息。
2.登录:访问**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林业专区)(https://lyjzq.****.com/index)官网,在门户首页“平台登录入口”处点击“供应商”按钮,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3.费用缴纳及文件获取:登录后,点击左上角“投标入口”在系统左侧“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找到项目,点击右侧“查看”,在 公告页面下方点击“参与项目”。
4.系统服务费缴纳:点击左侧“我的项目” ,进入对应项目标段支付系统服务费,选择在线缴纳进入支付详情页,点击“申请开票” 确认信息后,再点“支付”生成二维码,用微信、支付宝或云闪付扫码支付。
5.招标文件费、系统服务费缴纳:点击“购买” ,按系统服务费缴纳方式操作。费用缴清后,点击“下载”,按提示获取文件(未 支付费用无法下载)。
6.操作手册获取:详见平台官网首页业务指南-操作指引https://lyjzq.****.com/index 。如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咨询:0771-****051、****031(客 服电话)、****053(技术电话)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3日09:30(**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兴桂北路9号万锦悦府6号楼203号商铺)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03日09:30(**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兴桂北路9号万锦悦府6号楼203号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网上查询地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林业专区)(https://lyjzq.****.com/index)、(http://www.****.cn)。
2.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4.资格条件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地址:****珠东大街559号
项目联系方式:0777-****8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兴桂北路9号万锦悦府6号楼203号商铺
项目联系人:万红辛
项目联系方式:133****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