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九华山**里地段保护改善提升(商文旅综合体)项目
2.标段名称:九华山**里地段保护改善提升(商文旅综合体)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标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2-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基准值计算其中的“通过商务卷、技术卷,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说明:房建92-90%、市政89-87%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一整数值)且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不低于施工组织设计总分的80%的投标报价为纳入基准值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其个数为A。”修改为“通过商务卷、技术卷,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说明:房建92-90%、市政89-87%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一整数值)且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不低于施工组织设计总分的70%的投标报价为纳入基准值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其个数为A。”。标书代写
(2)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采用技术标评审的合理低价法)-3.1.3 投标报价清标其中的“(4)不平衡报价评审:投标人应对控制价进行复核,如认为控制价有误,应在开标前规定疑问提交时限内提出。如投标人未提出相关书面异议,视同认可控制价所有子目组价合理。对于投标报价高出或明显低于控制价单价的情况,评委会重点评审后可将其作为恶意不平衡报价进行评审,并否决其投标(明显低于暂定为低于控制单价的 70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60-70选择任一整数),****委员会可根据项目情况询标或直接确定)。(5)其它说明:①本项目在发放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同时,将公布需重点评审材料表以及市场价、信息价等(均不含进项税)相关数据,如投标人认为数据有误,可在开标前按疑问提交时限要求书面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清单和控制价中数据将被作为有效数据用于判定投标报价是否有较大偏差进行调整和判定为低于成本价的依据。②投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等数据进行复核,如认为数据错误等疑问,应在开标前规定提交时限内提出。如投标人未提出相关书面异议,视同认可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合理,中标后,投标人应按其报价完成招标范围和图纸内的全部内容,不得以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存在误差或者不合理提出各种形式的索赔。③投标人不得更改承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中材料排列顺序,如更改顺序以致影响评标的,****委员会按照最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进行判定。修改为“(4)不平衡报价评审:投标人应对控制价进行复核,如认为控制价有误,应在开标前规定疑问提交时限内提出。如投标人未提出相关书面异议,视同认可控制价所有子目组价合理。对于投标报价单价高出或明显低于控制价单价的情况,评委会重点评审后可将其作为恶意不平衡报价进行评审,低于控制价单价的 %(该数值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从65-70随机抽取一个数字,数字保留两位小数,如65.23%),可否决其投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询标或直接确定。(5)下列情形不满足可否决其投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询标或直接确定:a.分部分项各子项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机械费低于控制价分部分项各子项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机械费的50%;b.不可竞争费的计算基数与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之和不一致。(招标控制价分部分项工程费中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时,投标报价的不可竞争费计算基数应扣除投标报价对应子项的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c.单位工程汇总表中定额人工费与分部分项各子项的定额人工费之和不一致;单位工程汇总表中定额机械费与分部分项各子项的定额机械费之和不一致;d.税金基数与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之和不一致,暂列金、暂估价是否纳入税金基数招标控制价另有规定从其规定;(6)其它说明:①本项目在发放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同时,将公布需重点评审材料表以及市场价、信息价等(均不含进项税)相关数据,如投标人认为数据有误,可在开标前按疑问提交时限要求书面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清单和控制价中数据将被作为有效数据用于判定投标报价是否有较大偏差进行调整和判定为低于成本价的依据。②投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等数据进行复核,如认为数据错误等疑问,应在开标前规定提交时限内提出。如投标人未提出相关书面异议,视同认可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合理,中标后,投标人应按其报价完成招标范围和图纸内的全部内容,不得以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存在误差或者不合理提出各种形式的索赔。③投标人不得更改承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中材料排列顺序,如更改顺序以致影响评标的,****委员会按照最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进行判定。”。标书代写
(3)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采用技术标评审的合理低价法)-3.2 技术卷评审“得分低于施工组织设计总分的80%(不含)的投标报价不纳入评标基准值计算。”修改为“得分低于施工组织设计总分的70%(不含)的投标报价不纳入评标基准值计算。”
(4)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采用有效最低价法)- 3.1 投标报价清标其中的“(4)不平衡报价评审:投标人应对控制价进行复核,如认为控制价有误,应在开标前规定疑问提交时限内提出。如投标人未提出相关书面异议,视同认可控制价所有子目组价合理。对于投标报价高出或明显低于控制价单价的情况,评委会重点评审后可将其作为恶意不平衡报价进行评审,并否决其投标(明显低于暂定为低于控制单价的 70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60-70选择任一整数),****委员会可根据项目情况询标或直接确定)。”修改为“(4)不平衡报价评审:投标人应对控制价进行复核,如认为控制价有误,应在开标前规定疑问提交时限内提出。如投标人未提出相关书面异议,视同认可控制价所有子目组价合理。对于投标报价高出或明显低于控制价单价的情况,评委会重点评审后可将其作为恶意不平衡报价进行评审,低于控制价单价的 %(该数值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从65-70随机抽取一个数字,数字保留两位小数,如65.23%),可否决其投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询标或直接确定。(5)下列情形不满足可否决其投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询标或直接确定:a.分部分项各子项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机械费低于控制价分部分项各子项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机械费的50%;b.不可竞争费的计算基数与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之和不一致。(招标控制价分部分项工程费中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时,投标报价的不可竞争费计算基数应扣除投标报价对应子项的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c.单位工程汇总表中定额人工费与分部分项各子项的定额人工费之和不一致;单位工程汇总表中定额机械费与分部分项各子项的定额机械费之和不一致;d.税金基数与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之和不一致,暂列金、暂估价是否纳入税金基数招标控制价另有规定从其规定;”。标书代写
(5)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采用有效最低价法)- 3.2 中标候选人评审其中的“商务卷重点审查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要求:(1)分部分项各子项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机械费低于控制价分部分项各子项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机械费的50%;(2)不可竞争费的计算基数与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之和不一致。(招标控制价分部分项工程费中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时,投标报价的不可竞争费计算基数应扣除投标报价对应子项的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3)单位工程汇总表中定额人工费与分部分项各子项的定额人工费之和不一致;单位工程汇总表中定额机械费与分部分项各子项的定额机械费之和不一致;(4)税金基数与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之和不一致,暂列金、暂估价是否纳入税金基数招标控制价另有规定从其规定;(5)措施项目费为负数;(6)商务卷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有计算结果未保留两位小数的(第二位小数是0的除外,如 5.90,则 5.9和 5. 90 均符合要求)。”修改为“商务卷重点审查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要求:(1)措施项目费为负数;(2)商务卷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有计算结果未保留两位小数的(第二位小数是0 的除外,如5.90,则5.9和5.90均符合要求)。”。
(6)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PDF版和招标文件软件版,招标文件PDF版和招标文件软件版以此次澄清与修改文件上传为准,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7)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等同法律效应,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更改,由此给各投标人所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招标人:****
地址:安****风景区九华新区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陈志
电话:136****356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长****馨园小区25-2号楼403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纪良贵
电话:188****1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