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江苏润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3家建设项目作出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

审批
江苏-泰州-靖江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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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单位 **** 发文日期 2026-03-23
文号 时效 有效
拟对******公司等3家建设项目作出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6-03-23 16:24

一、******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高端新型超高低温、耐磨材料铸钢件生产线

建设地点:**市新桥镇利工北路118号

环评机构:******公司

项目概况: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利用标准化厂房8100平方米,购置中频炉、离心铸造机、泡沫雕刻机、消失模砂处理设备等生产设备33台(套),建设高端新型超高低温、耐磨材料铸钢件生产线。建成后,形成年产钢结构铸钢节点800吨、炼钢炼铁配套铸钢件800吨、石化配套铸钢件600吨、电厂配套铸钢件500吨、泵配件200吨、工程机械配件100吨的生产能力,全厂铸造产能3000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苏环办〔2023〕242号)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组树粘接废气、烘模废气、造型粉尘、熔化烟尘、浇注废气、落砂粉尘、旧砂再生粉尘、切割浇冒口粉尘、打磨粉尘和抛丸粉尘。其中,石英砂等物料储存、转移、输送过程须采取密闭措施;烘模、造型、旧砂再生、抛丸等工段须设置在独立的封闭设施内;造型、熔化、浇注、落砂、旧砂再生、切割浇冒口、打磨、抛丸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限值;组树粘接、烘模、浇注等工段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

厂界的颗粒物、NMHC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颗粒物、NMHC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委托清运****处理厂集中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和干雾抑尘;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六)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将组树粘接、烘模等工序、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化粪池、污水管道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系统和区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监控和处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况缓冲处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按《**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苏环办〔2023〕242号)等要求安装、布设监测监控设施,强化全过程全流程精细化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二、**市****公司

项目名称:船用铜套及铝铸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市生祠镇涨公村永甸庵13号

环评机构:**久****公司

项目概况: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租用标准化厂房1080平方米,购置中频炉、熔铝炉、离心铸造机等生产设备13台(套),建设船用铜套及铝铸件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船用铜套270吨、铝铸件80吨的生产能力,全厂铸造产能350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苏环办〔2023〕242号)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熔化烟尘、浇注废气和机加工废气。其中,熔化、浇注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限值。

厂界的颗粒物、NMHC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委****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六)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布袋、铝灰渣、除尘灰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将危废暂存间、化粪池、事故应急池、污水管道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系统和区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监控和处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况缓冲处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对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按《**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苏环办〔2023〕242号)等要求安装、布设监测监控设施,强化全过程全流程精细化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三、**市晨****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2400吨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市靖城街道江平路56号

环评机构:******公司

项目概况: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租用****公司标准化厂房1600平方米,购置、安装多用炉、高温回火炉、数控淬火机床、抛丸机等生产设备26台(套),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汽车零部件2400吨的生产能力,其中:盘鼓1200吨/年、啮合套800吨/年、一字轴400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机加工废气、淬火油雾、回火油雾、抛丸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危险暂存废气。其中,淬火、渗碳等热处理工序加热以天然气为燃料,并配套安装低氮燃烧装置;淬火、回火等工序产生的NMHC、颗粒物、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热处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限值。

厂界的颗粒物、NMHC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限值,NMHC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市华汇****公司集中处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六)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淬火油渣、废乳化液、废油、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油桶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将渗碳、淬火等工序、淬火油、机油等原料贮存区、事故应急池、危废仓库、化粪池、污水管道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及其他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系统和区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监控和处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况缓冲处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一、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电话:0523-****2220 邮箱:****@163.com

四、通讯地址:**市**市阳光大道1****中心2****环境局窗口,邮编214500。


拟稿:窦嘉勉 初审:张宁 复审:陆彬 终审:费林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