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4349/2026-50499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6年03月23日 |
| 标 题:****关于****进喜文化旅游体育公园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审批投资〔2026〕13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3日 |
******旅游局:
你单位《******旅游局关于申请对****进喜文化旅游体育公园项目涉河建设方案进行审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现依据******公司对****进喜文化旅游体育公园(项目代码:****)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为提升我市文化旅游体育公共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全民健身的需求,丰富****沿线功能布局,改善城市宜居环境、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建设****进喜文化旅游体育公园是必要的。
二、工程建设涉河情况
****进喜文化旅游体育公园位于**大桥至子材大桥段钦江两岸、子材大桥至南珠大街跨江大桥段钦江右岸,涉及钦江东Ⅰ堤和钦**Ⅰ堤。
三、涉河工程建设方案
本工程主要建设健身步道、室外球场(其中五人制足球场1个、乒乓球场1个、羽毛球场1个、网球场1个、气排球场1个)、健身广场2个、休息驿站1个等,绿化工程绿化面积67153.07m2,绿化率为66.89%,配套建设照明工程、环卫系统、停车场及其他附属设施,占用钦江河道管理范围面积100321.9201m2。工程主要建筑物标高均高于设计洪水位,不设置穿堤建筑物,不破坏防洪堤主体结构。低于设计洪水位的建设内容主要为岸坡绿化,岸坡绿化工程只涉及岸坡表面的草坪铺装,不进行挖填等作业。施工期间不设施工围堰。
四、工程设计洪水标准
本工程的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
五、工程建设对河道的影响
本工程建成后,发生20~50年一遇洪水时,不占用河道过水断面面积,不产生壅水和流速流态变化,对河道行洪和岸坡稳定影响较小。
六、监督管理及注意事项
(一)项目建设须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建设单位须按规定编制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度汛方案及防洪抢险****水利局****指挥部门。
(二)建设单位须组织编制详细施工方案,优化施工组织,采取必要的管理、防护和保障措施,减少对河道行洪安全的影响,并将施****水利局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三)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建筑物及设施,不得弃置、堆放或加工物料,保证防汛抢险通道畅通。工程施工及运行期间,不得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杂物、废料,不得污染水体。施工完毕后,要及时清理修整河道,避免对河道行洪造成不利影响。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造成水利工程损坏、水生态环境破坏、洪涝损失、安全事故,以及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有影响的,由你单位负责协调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应优化施工方案,尽量缩短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工期,涉河工程施工应安排在枯水期,减少对堤防和河道行洪安全的影响。
(六)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注重保护钦江东Ⅰ堤和钦**Ⅰ堤,采取必要防护措施,若施工中因不可避免对堤防造成损坏的,要及时按原状恢复,确保堤防安全。项目业主须无条件配合后续堤防建设和管理要求,****水利局管理。防护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实施、验收。
(七)工程竣工验收****水利局及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工程投入使用后应服从水行****管理部门的统一调度。
(八)本批复自核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如需延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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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