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按照《****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穗卫函〔2026〕75号)的做法,为做好2025年度我区基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区辖内各医疗卫生机****医院)、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社会办医疗卫****医院)中从事临床、药学、护理、医技、公共卫生等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实施方案》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多机构执业医师应通过主要执业机构申报。
不可申报人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岗位(****保障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除外)和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2025年12月31日及之前已退休人员;申报人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政务警告及以上处分等且2025年12月31日尚在影响期内的;2025年度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档次的。
二、申报途径
****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基层高级职称评审应通过其人事关系所在工作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至**市**区基层卫生****委员会(简称“区基层卫生高评委”)。
三、评审专业
(一)按照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概念解释见附件1,下同)评价标准条件,2025年度**市**区基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设置114个评审专业(具体见附件2)。申报人应选择与现从事工作相一致的专业申报评审。
(二)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须提交已登记注册的相应类别的执业证书,执业类别及范围与申报专业相对应(对应关系见附件2)。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与执业机构相一致,多点执业的应与主要执业机构相一致。
(三)申报基层专业职称的人员,其申报专业原则上须与申报学历的专业相对应。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申报专业,申报专业与考试专业的对应关系见附件2。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非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可按照现专业的执业类别及范围申报。****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岗位使用,职称证书的专业名称栏标注“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离开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岗位后,晋升职称前应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
(五)同一评审年度不可申报两个及以上专业的职称。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须符合《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条件。以评审方式取得现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其中2021年度及此后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以考试或认定取得现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考试或认定通过之日。资历年限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2月31日。标书代写
(二)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要求。除免试人员外,凡申报基层专业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均须通过由****统一组织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自2021年度起合格成绩5年有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概念解释见附件1,下同)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基层专业副高级职称,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调整为55分。对男满58岁、女满53岁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往年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应有2025年度考试成绩方可申报。标书代写
(三)分层分类开展职称评价。申报不同类别高一层级职称,须取得现岗位同层级相应类别职称。专业技术人才转换工作岗位后(同一岗位职务调整不视为转换工作岗位)转系列评审晋升,以及医疗、护理专业技术人才转岗至医技专业(技术类)岗位后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时,资历起算时间从取得原系列(或原岗位)低一层级职称的时间开始,业绩成果起算时间从取得原系列(或原岗位)同层级职称的时间开始;申报评审现岗位高一层级职称时,资历和业绩成果起算时间从取得原系列(或原岗位)同层级职称的时间开始。申报现岗位职称时,应按照《实施方案》中相应专业和层级的评价标准条件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以及原系列(或原岗位)现职称的《职称评审表》。
(四)跨区域、跨单位流动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要求。跨区域、跨单位流动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一层级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按粤人社规〔2020〕33号文中的《**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执行,由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下载填写《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现职称期间改变执业地点的申报人,在申报前须完成执业地点变更注册。
(五)进修要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基层专业副高级职称前,在现职称期间须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连续3个月以上或累计6个月以上。进修内容应与申报专业相关。如在市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区级三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取得现职称满3个月后,再****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视同已完成进修。
(六)评聘要求。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医疗卫生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荐申报基层专业高级职称和基层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副高级职称评定人员,应当充分考虑单位核定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以及现有高级岗位空缺数,确保职称评价结果与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衔接。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个人申报(2026年3月24日至4月7日)。
2025年度**市**区基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人须同时填报****社会保障局“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人社申报系统”,网址:https://gzrsj.****.cn/vsgzhr/login_home.aspx)和《**市**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区卫生申报系统”,网址:https://hp.****.net),上述两个系统填报信息和上传的材料须保持一致。申报人须对照拟申报专业的级别、评价标准条件和《申报人员须知(2025年度版)》(见区卫生申报系统首页),在上述两个系统中如实填报及分类上传所有材料,并于截止时间之前将数据提交至单位,4月7日17:00申报系统关闭,标书代写逾期不再接受新增注册和申报。
申报材料相关表格在申报系统中下载。申报人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清晰度负责。凡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保障部印发的《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处理。
(二)单位审核公示并提交材料(2026年3月25日至5月7日)。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 效性进行审核,并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相应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 评价标准条件进行初审。单位审核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均须认真审核、签名并盖章,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一致后注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所有申报材料均须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管理部门于5月7日17:00前完成申报人申报系统资料和纸质材料的审核、确认和提交工作,并将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工作量实绩表》(2025年度版)和公示情况等相关材料集中上传至申报系统,逾期系统将关闭。
(三)评委办受理审核。
****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受理并提交评委会。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
2.未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未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情形。
(四)纸质材料受理。
1.《2025年度**市**区基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审核情况报告》(附件3)纸质版盖章原件、电子版,《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省职称评审表》、《**市**区基层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副高级职称直接评定申报表》纸质版盖章原件。各单位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前,受理地点:****卫生健康局(地址:**市**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8楼817室),逾期不再受理。
2.其他申报材料全部在申报系统提交。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工作量材料要求。
1.工作量指标计算时间:以评审方式取得现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其中2021年度及此后年度评审通过人员,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以考试或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方式取得现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考试或认定通过日期。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2月31日。标书代写
2.门诊工作量、出院人数、参与治疗患者人数、手术/操作人次、调配处方/医嘱数量、检查人次、参与的现场调查或处置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量等工作量数据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从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提取,由所在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统一在申报系统填报;****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提取或所在单位无信息管理系统的,由所在单位根据申报人实际情况计算提供。工作量相关数据需填报《工作量实绩表》(2025年度版)(在申报系统下载)并进行公示。《工作量实绩表》(2025年度版)中的数据须与申报系统填报的工作量数据保持一致,凡数据不一致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均以提交至评委办的数据为准。申报人的工作量必须符合《实施方案》对应申报专业的工作量要求。
3.现职称期间跨单位或跨省、市、区工作的,原工作单位的工作量由原工作单位根据申报人实际情况协助提供,由现工作单位合并计算后申报。基层卫生专****医院进修期间符合执业要求的工作量可纳入申报工作量计算范围,按基层相关专业评价标准条件计算。
(二)专业能力材料要求。
1.病案材料要求。
(1)有病房的医疗类专业申报人,申报时填写取得现职称以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本人主治或主持的、能够体现本人最高业务水平或技术能力的20个病案号(住院号),所提供的病案应涵盖晋升周期内各个年度,系统随机抽取5个病案号(号码务必填写准确,抽取后不得更换),申报人按要求扫描上传抽中的5份完整病案(不得涂改)。
(2)无病房或长期在门诊工作的医疗类专业申报人,提交5份取得现职称以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解决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体现本人最高业务水平的病历材料,原则上须为电子病历材料且分布晋升周期内不同年度,每份病历材料须提供与内容相关的佐证材料,如操作或特殊诊疗记录单、报告单、原始数据报表等。
(3****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非公共卫生专业 人员,从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期间的专业能力材料,可提供院感工作相关的材料(涵盖在院感岗位工作期间不同年度)。
2.评价指标相关材料要求。
(1)需采集临床工作数据的评审专业见《采集临床数据专业目录》(附件4)。有病房的医疗类(含中医类)及护理专业申报人临床工作数据,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信息技术、病案管理等相关部门采集汇总,在“广****医院精细化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督平台”(以下简称“精细化平台”,https://jxh.****.cn/ROOTZB/meta/CommonData/public/login/login)上进行填报。临床工作数据采集时间范围在2017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精细化平台于2026年3月24日至5月7日期间开放临床工作数据填报功能,填报完成并上报后,各单位可查看本单位申报人的临床工作数据填报情况。各单位须于2026年5月7日17:00前完成临床工作数据填报工作,届时采集任务将锁定不再开放。精细化平台将于2026年5月8日开放“佐证材料下载与上传”功能,各单位应及时查看并下载本单位“2025年度职称评审临床数据申报情况确认书”,核对数据无误后打印确认书并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盖章扫描件上传至精细化平台,确认工作须于2026年5月15日17:00前完成,逾期精细化平台将关闭。
(2)无病房或长期在门诊工作的医疗类专业申报人只需在区卫生申报系统填写质量安全、**利用、患者管理等评价维度的相关数据。
(3)其他专业申报人相关数据,按照申报系统中相应数据栏的要求填写。
(三)工作业绩材料要求。
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业绩成果代表作应按照《实施方案》相关专业评价标准条件及附录中的相关要求提供。在申报系统“其他代表作”栏提交的业绩成果代表作类型,原则上不可与其他栏目提交的业绩成果代表作类型重复。每项业绩成果代表作均须同时提交《工作业绩成果代表作选项类型及所用原始资料来源证明》(在申报系统下载)。凡未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均视为无效工作业绩材料,对于无效工作业绩材料,原则上不再退回申报人修改,且不再列为参评材料提交评委会评审。申报人业绩成果代表作等材料的起止时间与工作量指标起止时间一致。其中,申报人提交的中文论文应可在“中国知网”或“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等平台检索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