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地区**市燃气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博韵****公司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老**13.13公里老旧燃气管道、阀井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包括铺设De225、De160及De110等不同管径的中压A燃气管道,**及改造阀门井33座,穿越市政道路9次及河流1次。项目总占地面积4.33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01公顷,临时占地4.32公顷,占地类型主要为交通运输用地。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590.57万元。施工期土石方挖方2.35万立方米,填方2.28万立方米,借方0.37万立方米用于管沟基础垫层,弃方0.44****填埋场。为防治水土流失,项目采取综合措施:工程上实施土地平整2.77公顷、透水砖硬化2940平方米;植物上栽植乔木134株、撒播草籽0.28公顷;临时措施包括对裸露地表进行防尘网苫盖2000平方米及洒水降尘。项目执行北方风沙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居民用气安全,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改善城市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