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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大桥镇七村联建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集团****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县大桥镇,主要建设内容为**2栋标准化钢结构车间(1#车间、2#车间)、门卫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约8751平方米,****园区沥青道路、地面停车位、硬化地面及景观绿化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1.52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51公顷,临时占地0.01公顷,占地类型主要为工业用地。总投资21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60万元。施工期土石方挖方总量1.14万立方米,填方总量6.64万立方米,外借土方5.5万立方米,无余弃方。为防治水土流失,项目采取综合措施:工程上实施土地整治0.12公顷、布设雨水管道560米;植物上实施景观绿化0.12公顷,主要种植栾树、紫薇、茶梅、红叶石楠球及马尼拉草坪;临时措施包括布设临时土质排水沟1310米及对裸露地表进行密目网苫盖500平方米。项目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防治标准,旨在促进当地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