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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钛白粉废酸**化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工业园,主要建设内容为**钛白粉废酸**化利用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包括废酸收集系统、浓缩结晶系统、硫酸亚铁分离系统及成品包装系统等核心工艺装置,配套建设原料及成品仓库、循环水池、变配电室等辅助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2公顷,利用厂区现有预留用地,无新增临时占地。总投资约8500万元。施工期土石方挖填总量约0.8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实现平衡,无借方和余弃方。为防治水土流失,项目采取综合措施:工程上实施场地硬化及雨水排水管网铺设;植物上对厂区周边及空闲地进行绿化美化;临时措施包括对施工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进行密目网苫盖、设置临时排水沟及沉沙池。项目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实现废酸**循环利用,降低环境污染,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