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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北部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北部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东**
建设内容:项目实际投资53449.15万元人民币,****水厂一座、配套管网及附属设施,供水规模为30000t/d,根据目前居民需水情况,现状供水规模为5000t/d。
公示内容:**县北部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03月23日至2025年04月2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8-****0179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