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的申请》及《云森﹒书香门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云森﹒书香门第项目位于**市歧阳大道与团山路交叉口西南角,占地总面积5.88hm2。工程总投资458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2500万元。工程于2020年9月开工,2022年12月完工,总工期28个月。工程建设挖方19.35万m3,填方6.43万m3,弃方12.92万m3,工程施工中如不及时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势必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恶化生态环境。因此,必须做好该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
二、《报告书》基本符**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防治重点明确、措施可行,可以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报告书》关于项目水土保持评价,项目无重大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项目建设可行。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的范围、时段、内容和方法。
五、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防治标准,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35%。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计5.88hm2,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建筑物区、道路广场区、绿化区、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土区。
七、同意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和分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八、同意水土保持工程实施进度安排。
九、原则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的编制原则、依据、方法,工程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569.13万元,工程措施62.08万元,植物措施451.00万元,临时措施26.88万元,独立费用23.8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34万元。
十、水土保持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十一、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也应当报我局批准。
(二)自行监测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落实监测工作,定期向我局提交相应报告。
(三)落实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监理工作,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同、质量和进度的管理。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四)积极配合我局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及时向我局备案。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