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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审批的请示》和《中辰一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中辰一品项目位于**市明中路以北、抹山大道以西、明法路以东,嘉山大道以南。本项目征占地总面积7.97hm2。工程总投资6亿元,其中土建投资2.34亿元,所需资金由****(项目法人)自筹解决。项目已于2017年8月开工,2019年10月完工,总工期27个月。工程建设挖方16.09万m3,填方10.08万m3,弃方6.01万m3。工程施工中如不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势必造成较严重的水土流失,恶化生态环境。因此,必须做好该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
二、《报告书》基本符**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要求,防治重点明确、措施可行,可以作为该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指标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时段划分、内容、方法及预测结果。
四、同意《报告书》确定的编制原则和防治目标。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项目建设区,由主体工程防治区和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组成,面积7.97hm2,其中主体工程防治
区面积为7.35hm2, 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面积0.62hm2。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七、同意本工程弃方由合法资质的建筑垃圾承运单位运至指定场所堆放。
八、水土保持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九、原则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654.5万元,工程措施119.16万元,植物措施1500万元,独立费用27.3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9645万元。
十、中辰一品项目属2019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整改事项,且项目已完工,建设单位应尽快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及时向我局备案。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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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