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商榻分中心迁建工程项目

审批
上海-上海-青浦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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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上****卫生院)
123********063584张丽红
陆耀辉**市**区
**市**区金泽镇培育路 271 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服务中心****中心迁建工程项目
2018版本:111-医院、专科防治院(所、站)、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站)、血站、急救中心、疗养院等其他卫生机构Q8421-Q8421-****中心(站)
**市**区 金泽镇培育路 271 号
经度:120.919658 纬度: 31.119336****环境局
2020-07-07
管许环保青〔2020〕169x号
3673.91
98.67****
123********063584Y**巨浪****公司
913********696149F**巨浪****公司
913********696149F2023-01-15
2023-01-152025-11-15
2026-02-102026-03-16
验收报告表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项目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位于**区****社区,**河道、西至商前路、南至规划道路,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500m2,总建筑面积5800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4800m2,地下建筑面积1000m2,建设内容包括门诊大厅、中医院、妇产科、全科诊室、医技区、肠道门诊、地下车库及相关设备用房等及其他附属设施。共设60个床位,其中20张舒缓疗护临终关怀床位、20张治疗床位、20张老年护理床位。项目变动后,共设48个床位,其中43张治疗床位、5张老年护理床位,取消舒缓疗护临终关怀床位。
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床位数量和床位类别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为病人提供问诊、治疗、护理等服务,医疗****医院、妇产科、全科诊室、医技区、肠道门诊等。本项目为病人提供问诊、治疗、护理等服务,医疗****医院、妇产科、全科诊室、医技区、肠道门诊等。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工程在设计、施工、运行中应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保护环境。具体有: 1、项目施工期应按《报告书》意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无组织监控点执行《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DB31/964-2016)表1标准;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废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要求后纳管排放。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的车库冲洗****处理站处理,废水总排口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中表2中三级标准。 3、污水处理站按《报告表》意见采取密闭等污染防治措施,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硫化氢、氨、臭气分别达《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排放,监测采样口设置应符合相关国家规范。项目应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出的要求,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处理站周边废气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相应标准要求排放。 食堂产生的油烟气经与之经营规模匹配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后高于屋顶排放,排放口的设置应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 4、项目应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项目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与本市有关规定集中收集、分类规范并规范贮存、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及医疗废物收集、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有关规定,栅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应委托相关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污泥应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规定。一般废物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 6、项目应按《报告表》意见加强环境管理,落实搬迁过程中的污染防治,营运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开展自行监测,做好各类环境管理台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重新办理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做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项目施工期已按《报告表》意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无组织监控点执行《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DB31/964-2016)表1标准;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废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要求后纳管排放。 目已实行雨、污分流。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的车库冲洗****处理站处理,废水总排口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中表2中三级标准。废水消毒方式由“紫外线消毒”调整为“次氯酸钠消毒液消毒”; 污水处理站已采取密闭等污染防治措施,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硫化氢、氨、臭气分别达《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已设置监测采样口,符合相关国家规范。项目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废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相应标准要求。食堂产生的油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相应标准要求,通过排气筒排放(高于屋顶),排放口设置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 项目合理布局,已采用低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项目各类固体废物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分类收集,规范暂存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及医疗废物收集、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污泥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规定。一般废物暂存间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要求。 项目已加强环境管理,落实搬迁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已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已建立各类环境管理台账,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1污水处理站:****处理站位于厂区东南角,处理规模为100t/d,处理工艺为“格栅+厌氧/好氧+沉淀+消毒”。建设单位为方便运营管理,****处理站(地埋式)位置由厂区东南角调整至厂区西侧。消毒方式由“紫外线消毒”调整为“次氯酸钠消毒液消毒”,其他处理工艺和处理规模不变。 2排气筒:1#****处理站排****处理站位置调整;****处理站位于地下,考虑空间限制因素,对废气管道排布线路和走向进行调整,废气管道连接弯管数量变化,管道长度变化,管道压损变化,故调整1#排气筒风机风量。风机风量由5000m3/h调整为1800m3/h。污水处理站池体密闭,废气能够有效收集。 3污泥池:****处理站东侧设置1个2m2x2m的污泥池,****处理站污泥(含栅渣)。建设单位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取消污泥池,栅渣、沉淀池内污泥定期清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厂内暂存。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与区域的总体规划和环保规划相容。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有效,废气、废水、噪声能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率达到100%。项目对周围的大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现状等级。项目在有效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处于可以接受的水平。在有效落实项目环评中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应按《报告表》意见加强环境管理,落实搬迁过程中的污染防治,营运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开展自行监测,做好各类环境管理台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重新办理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做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平面布置变化 1厂区总平面布置变化 为方便运营管理,****处理站(地埋式)位置由厂区东南角调整至厂区西侧,1#****处理站排****处理站位置调整。 2医疗综合楼平面布置变化 为优化服务,同时考虑就医流程的便利性,建设单位对医疗综合楼1~3层平面布局进行重新规划、隔断分区和设计,重新划分房间功能。具体如下: <1>1层:原环评设有中医诊室、中医治疗室、中药房、中药库、西药房、西药库、门诊大厅、救护车值班室、候诊室、抢救室、氧气房、智力测试室、测量室、体检室、眼保健室、听力室、冷藏室、接种室、留观室、隔离室、信息机房、检验室、储藏间、开水间、配电房、风机房、内庭院、库房等;变动后设有诊室1~3、候诊区、仓库、中药房、中药库、检验室、清洁区、诊室、治疗室、留观室、卫生间、库房、配电间、接种室1~3、冷链室、母婴室、视力室、听力室、大厅(预检台)、预检登记、留观室、体检室、测量室、氧气房、消控室、抢救室、西药房、取药换药处、挂号处、治疗室1、治疗室2、办公室、强电间、弱电间等。 <2>2层:原环评设有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产科诊室、妇科诊室、指导室、库房、全科诊室、换药室、口腔诊室、医生办公室、医生休息室、风机房、污洗间、体检室、抽血室、健康教育室、检验室、储藏室、医更衣室、候诊区、配电间等;变动后设有心电图室、B超室、DR室、控制室、CT室、自助挂号区、候诊区、更衣室、储藏室、健康教育室、检验室、化验室、康复训练大厅、护士站、康复室1~5、卫生间、办公室、药库、信息机房、强电间、弱电间、禁毒办公室、会议室、空压机房、口腔科、口腔诊室、全科诊室1~5、换药室、智力测试室、妇科诊室、产科诊室、挂号收费处、登记室、仓库。 原环评中,三大常规(血常规、尿常规、粪便常规)检测在检验室中进行,为方便就医和专项检测,新增化验室进行上述常规检测。故新增的化验室不涉及检测内容、原辅材料变化。 <3>3层:原环评设有老年护理室、值班室、护士办公室、配药治疗室、处置室、洗浴更衣室、库房、病房、临终关怀室、医生办公室、风机房、污洗间、设备间、餐厅、厨房、储藏室、开水间等;变动后设有病房、食堂、厨房、太阳能机房、办公室、排烟机房、后勤办公室、医生办公室、糖尿病护理门诊、伤口护理门诊(污染)、伤口护理门诊(清洁)、心理护理门诊(**疗护)、腹膜透析护理门诊、PICC/PORT维护门诊、补液室2(含雾化)、补液室1、大厅(护士站)、男更衣室、女更衣室、治疗室、护士办公室、护士值班室、储藏间、强电间、弱电间等。 设备、原辅材料变化 为方便就医和诊治,优化服务,新增部分设备,并调整部分设备数量。污水处理站废水消毒方式由“紫外线消毒”调整为“次氯酸钠消毒液消毒”,因此新增原辅材料次氯酸钠消毒液。
平面布置变化 1厂区总平面布置变化 为方便运营管理,****处理站(地埋式)位置由厂区东南角调整至厂区西侧,1#****处理站排****处理站位置调整。 2医疗综合楼平面布置变化 为优化服务,同时考虑就医流程的便利性,建设单位对医疗综合楼1~3层平面布局进行重新规划、隔断分区和设计,重新划分房间功能。具体如下: <1>1层:原环评设有中医诊室、中医治疗室、中药房、中药库、西药房、西药库、门诊大厅、救护车值班室、候诊室、抢救室、氧气房、智力测试室、测量室、体检室、眼保健室、听力室、冷藏室、接种室、留观室、隔离室、信息机房、检验室、储藏间、开水间、配电房、风机房、内庭院、库房等;变动后设有诊室1~3、候诊区、仓库、中药房、中药库、检验室、清洁区、诊室、治疗室、留观室、卫生间、库房、配电间、接种室1~3、冷链室、母婴室、视力室、听力室、大厅(预检台)、预检登记、留观室、体检室、测量室、氧气房、消控室、抢救室、西药房、取药换药处、挂号处、治疗室1、治疗室2、办公室、强电间、弱电间等。 <2>2层:原环评设有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产科诊室、妇科诊室、指导室、库房、全科诊室、换药室、口腔诊室、医生办公室、医生休息室、风机房、污洗间、体检室、抽血室、健康教育室、检验室、储藏室、医更衣室、候诊区、配电间等;变动后设有心电图室、B超室、DR室、控制室、CT室、自助挂号区、候诊区、更衣室、储藏室、健康教育室、检验室、化验室、康复训练大厅、护士站、康复室1~5、卫生间、办公室、药库、信息机房、强电间、弱电间、禁毒办公室、会议室、空压机房、口腔科、口腔诊室、全科诊室1~5、换药室、智力测试室、妇科诊室、产科诊室、挂号收费处、登记室、仓库。 原环评中,三大常规(血常规、尿常规、粪便常规)检测在检验室中进行,为方便就医和专项检测,新增化验室进行上述常规检测。故新增的化验室不涉及检测内容、原辅材料变化。 <3>3层:原环评设有老年护理室、值班室、护士办公室、配药治疗室、处置室、洗浴更衣室、库房、病房、临终关怀室、医生办公室、风机房、污洗间、设备间、餐厅、厨房、储藏室、开水间等;变动后设有病房、食堂、厨房、太阳能机房、办公室、排烟机房、后勤办公室、医生办公室、糖尿病护理门诊、伤口护理门诊(污染)、伤口护理门诊(清洁)、心理护理门诊(**疗护)、腹膜透析护理门诊、PICC/PORT维护门诊、补液室2(含雾化)、补液室1、大厅(护士站)、男更衣室、女更衣室、治疗室、护士办公室、护士值班室、储藏间、强电间、弱电间等。 设备、原辅材料变化 为方便就医和诊治,优化服务,新增部分设备,并调整部分设备数量。污水处理站废水消毒方式由“紫外线消毒”调整为“次氯酸钠消毒液消毒”,因此新增原辅材料次氯酸钠消毒液。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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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水处理站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中表2中三级标准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包括食堂含油废水)、医疗废水、车库冲洗废水等。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的车库冲洗****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南侧规划道路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废水中pH、CODcr、BOD5、SS、粪大肠菌群数、总余氯排放物排放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中表2中三级标准,能稳定达标排放。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表2标准限值 污水处理站已采取密闭等污染防治措施,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硫化氢、氨、臭气分别达《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已设置监测采样口,符合相关国家规范。 根据废气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表2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达标排放。
2 废气处理设施(油烟净化器)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表1标准限值 食堂产生的油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过排气備排放(高子准秋口號置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 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表1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达标排放。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项目合理布局,已采用低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能稳定达标排放。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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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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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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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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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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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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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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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