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政府《关于印发〈**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川府发〔2025〕11号)要求,将“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纳入行政许可事项。现就验收审核许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审批责任,规范许可流程
根据《**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要求,该项许可由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广电主管部门或县级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实施,各县(区)应当结合本辖区机构改革精神,明****机关,并及时划转职责。****旅游局、****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自文广旅发〔2025〕45号)精神,在验收过程中,现场发现的问题需经审批责任人签字确认后,书面反馈申请人限期整改;申请人完成整改后,****机关复核通过,方可核发许可批复。
二、强化宣传引导,构建监督机制
(一)统一服务入口。线下要纳入市、县(****机关现场受理;线上要及时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认领发布,并通过四****分站点对外公示,要确保线上服务入口与线下受理窗口信息同源、标准一致。
(二)强化许可前、后引导。****机关在办理验收审核工作的同时向申办企业提供办事指引、办理人操作指南(附件2),做好首次宣传引导、业务指导,健全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体系,明确验收内容、审核流程,提升规范化许可的行政效能。
(三)发动社会监督。搭建政府引导、公众参与、全程可督的监督体系,通过官网、政务大厅、****社区公告栏等渠道,公示验收申请信息、工程基本情况、验收时间/流程、验收标准;验收结论出具后,及时公开验收结果(合格/不合格原因),接受公众查阅。对验收工程存在偷工减料、验收流程是否合规、验收结论是否真实客观等,鼓励社会力量主动举报可疑线索,形成“企业自律、社会监督、部门监管”的共治体系。
三、加强服务保障,完善工作措施
(一)靠前指导服务。在项目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阶段前,相关审批窗口将项目信息推送给联合报装综合窗口,由联合报装综合窗口通知市政服务单位提前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对接,做好报装服务,跟进项目进度;提前约定现场踏勘日期,完成现场踏勘(联合路基或单独踏勘)和其他约定事宜;完成现场踏勘和约定工作后,各市政服务单位应于规定工作日内或各服务事项规定的答复时限内制定并出具接入方案,通过报装系统汇总反馈。验收审核纳入联合验收,也可根据实际需求和施工情况实施专项验收审核。涉及外线工程的,提**行业务指导帮助,做好外线接入工程筹备工作。
(二)完善工作措施。市政服务单位要履行服务市场的主体职责,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完善服务运行机制。广电主管部门要强化与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协同,完善告知承诺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研究建立覆盖用户、利益相关单位、市政服务单位等各类主体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的行业信用体系,将承诺兑现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纳入公共信用平台,通过跨部门联合惩戒,提高违规和失信成本。
市、区(县)两级广电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管理部门联动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好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及相关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推动有线广播电视专属网络设施建设,确保文化与宣传传播渠道安全畅通。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办理流程
2.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资料清单
3.联合报装业务申请表
4.外线工程行政审批申请表
5.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工程验收申请表
6.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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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
(联系电话:****旅游局0813-****973;****公司****公司081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