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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隆林****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平班镇管肖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改善城镇农村人居环境,保护生态**、提升村民生活品质,解决平班镇管肖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和居民健康构成威胁等问题。同意建设平班镇管肖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二、项目名称
平班镇管肖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三、项目代码
****
四、建设地点
**县平班镇管肖村管肖屯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集体化粪池1座50m3及人工湿地;
(二)埋设DN200双壁波纹管(排污)618m;DN300双壁波纹管(排污)328m;DN400双壁波纹管(排污)269m;UPVC入户管4320m;
(三)**检查井36座;
(四)恢复破除现状道路531.60m2。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建设计划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县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隆林****改革局
2026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 电话:0771- 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530028。
| **** 2026年2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