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行政许可 |
| / | 成文日期:2025-10-22 |
| ******分局 | 发布日期:2025-10-22 |
| 有效 | 信息来源:******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5000吨汽车内外饰绵、960万米材料复合、3000万片材料裁切、100吨海绵回收再利用、20万米针刺无纺布及40万台套PU模塑发泡等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 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吨汽车内外饰绵、960万米材料复合、3000万片材料裁切、100吨海绵回收再利用、20万米针刺无纺布及40万台套PU模塑发泡等产品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安****经济开发区炉桥路与泉坞山大道交叉口东北角86号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皖欣****公司 |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7亿元,规划占地面积约88亩,总建筑面积42930m2,计划**生产厂房40210m2、综合楼2400m2。**海绵生产发泡线,模塑发泡线,海绵切割生产线以及复合线、再生绵生产线,针刺无纺布、水刺无纺布生产线,计划新购海绵生产加工设备50余台。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汽车内外饰棉混合发泡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针刺棉无纺布混棉、开松废气和海绵回收再利用粉碎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针刺棉无纺布施胶、压合废气和海绵回收再利用搅拌、压合熟化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海绵复合体火焰复合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平面胶复合和热熔胶复合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5)排放;PU模塑混合发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原料罐区呼吸气和危废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7)排放。本项目DA001、DA006和DA007排气筒TDI、MDI、PAPI排放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需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塑料制品业排放限制要求。DA002排气筒颗粒物、DA003、DA004和DA005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DA004排气筒天然气燃烧烟尘、二氧化硫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需满足《**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滁大气办〔2020〕9号)相关要求。 (二)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和冷水机置换排水一同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处理厂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马桥河。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表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相关要求;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生活垃圾由企业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由企业集中收集后,****公司;废活性炭、废包装桶、车间保洁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由企业集中收集,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政府相关文件: | |||
| 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中心环境综合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633 |
| 传真: | 0550-****955 | 通讯地址: | ****服务大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