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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卢康商住-唐江镇九驳桥项目
建设单位:卢康(个体户)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区唐江镇,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住宅楼、1栋商业楼、大门岗亭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5209.81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8845.29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6303.72平方米。项目配套建设园内管网、道路及铺装、园林景观、室外水电、照明、围墙、变压器及监控设施等附属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0.49公顷,均为永久占地,规划容积率1.80,建筑密度39.80%,绿地率20%,设机动车位110个、非机动车位154个。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8000万元。施工期土石方挖填总量均为1.1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借方和弃方。为防治水土流失,项目采取综合措施:工程上实施场地平整与土壤改良0.098公顷,布设DN300-DN500雨水管891米、雨水井10座、雨水口26座及透水铺装0.05公顷;植物上实施一般景观绿化0.09公顷及植草砖铺设0.008公顷;临时措施包括密目网苫盖0.29公顷、布设土质排水沟510米及沉沙池2座。项目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旨在完善区域商住配套设施,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改善周边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