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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交自然资告字〔2026〕1号
****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纪要(2025年2月6日)议定:******局提出的水头棚户区3宗国有土地收储及1宗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其中1宗原劳动保险事业所****小学。****政府收储原**县劳动保险事业所用地国有建设用地2235.53㎡(合3.35亩)。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收回储****服务中心原劳动保险事业所办公场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收回宗地基本情况
项目位置:**县水头镇水头棚户区
宗地四至:
●东邻空地(水头村)、南邻空地(水头村)、西****银行****公司、北邻空地(水头村)。
●面积:2235.53㎡(合3.35亩)。以《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号:****号为准)。
二、土地使用权价值
土地收回储备成本:人民币15.87万元。
****政府无偿收****服务中心价值15.87万元土地使用权。
****服务中心核减15.87万元资产,作为财务处理。
三、公告期限自公示时间起7个工作日。
四、异议提出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交相关意见及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政府收回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局
二〇二六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