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比选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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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比选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3

因食堂管理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食堂日常运营所需肉类、蔬菜、禽蛋、水产、水果、粮油、干杂、调味品等主副食品及配送服务。

2.供货方式:按食堂每日需求清单准时、保质、保量配送上门。

3.履约时间: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上一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在预算有保障的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3.能够提供肉类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蔬菜农残检测报告、食品溯源凭证等相关资料。

4.在兴**境内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储存和运输。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安排到该项目的工作人员,未受过刑事处分,无其他不良记录;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持健康证上岗。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经综合测算后,统一报基准价的下浮率。(所有品目优惠比例一致)。成交单价为基准价*(1-下浮率),(下浮率定义:若商品定价10元,优惠2元,则下浮率为20%;下浮比率>100%或者下浮比率<0%,视为无效响应)。

2.基准价以****委员会最新发布的**市主要商品价格监测表同类同级价格为基准。未公布市场价格的产品,****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同期市场零售平均价为基准价。所有参选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同期兴**市场合理零售价,超出部分视为无效报价。

3.成交供应商根据基准价*(1-下浮率)*实际配送数量进行结算,价格随行就市,每月核对确认。

四、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6年3月26日12:00止。

五、报名地点

****303办公室。

六、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时提供)。

3.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4.经营场所、仓储、配送车辆等相关证明材料。

5.配送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

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及食品安全事故承诺书。

7.食材报价表及服务方案。

8.****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供货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9.以上提交材****公司鲜章。

七、其他事项

1.比选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从资质资格、食品安全、配送能力、价格下浮、服务方案、业绩信誉等方面综合打分,确定中选单位。

2.中选结果将在相关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供货合同。

3.咨询电话:0831-****000,联系人:罗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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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报价表.xlsx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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