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瑞广半云仙风电有限公司汝城半云仙二期风电场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审批
湖南-郴州-汝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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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23000

联系电话:0735-****0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风电场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文明瑶族乡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研究院****公司

项目概况

计划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6250kW风机和5台单机容量为5000kW风机,总装机容量为50.0MW。****风电场工程年年上网发电量为106884G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2318h,平均容量系数为0.244。本风电****风电场升压站内,无需**升压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车辆燃油废气、道路扬尘、施工作业粉尘。燃油废气表现为间歇性特征,影响是短期和局部的,施工结束影响也将随之消失,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道路扬尘、施工作业粉尘采用洒水抑尘、密闭运输等方式可降低粉尘的影响;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无混凝土搅拌粉尘。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生产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生活废水经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或植被恢复。

(3)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渣、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施工弃渣送至项目指定的弃渣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沉淀池污泥送入指定弃渣场。

(4)噪声:风机平台和道路施工过程中对周边距离较近的居民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方式降低其影响;车辆运输噪声通过采取减速和鸣笛的方式降低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生态:①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包括施工占地,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影响植被的生长,造成生物量的损失。从而造成了动物生存环境的改变,影响动物的生长。②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采取相关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杜绝跨越施工红线施工;施工期设置弃土场,弃渣先挡后弃,弃土送入指定弃渣场。弃渣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施工结束后对弃渣场、施工平台等临时工程进行植被恢复;表土单独剥离,妥善保存,后期用于植被恢复。

运营期: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依托一期升压站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另外巡查道路每天会有少量车辆通行,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产生量少且分散;运营期废气对环境影响极小。

(2)废水: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一期升压站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回用于升压站绿化,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根据预测,不考虑敏感点与风电机组基础处高程差的情况下,本项目6.25MW风力发电机组夜间水平距离380m外,5MW风力发电机组夜间水平距离300m外的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环评建议以风机基础平台边界外380m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风电机组的噪声影响控制区。在该区域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4)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一期升压站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矿物油和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升压站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生态:①影响:运营期对鸟类迁徙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景观产生一定的影响。

②保护措施:风机艳化,运营期跟踪监测。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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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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