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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3月 23日至 2026年03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800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南云三路39号9栋101房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电子标签扩建项目租用**市**区联和街道南云三路39号9栋101房扩建,年增产电子标签20亿个,改扩建后全厂年产电子标签70亿个。项目年工作250天,每天2班,每班8小时。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应满足**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应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要求。 |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