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6000吨塑料母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 项目名称: | 年产6000吨塑料母粒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池河镇乡村**产业园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公司 | ||
| 项目概况: | 项目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购置混料机、挤出机、切粒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从事塑料母粒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6000吨塑料母粒的生产能力。项目已于2025年2月28日取得**县发展改革委出具的项目备案表,项目编码为:****。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投料粉尘、密炼废气、挤出拉丝废气和破碎粉尘。项目设置密闭密炼操作间,投料粉尘和密炼粉尘分别经密闭操作间+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机出料口至塑料条入冷却水槽段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挤出拉丝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两级多层纤维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设置密闭破碎间,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破碎粉尘经密闭操作间+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处理后DA001排气筒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要求;DA002排气筒非甲烷总烃均能够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塑料制品工业排放限值要求;DA003排气筒颗粒物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定期更换冷却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定期更换冷却废水一起由密闭罐车运至池****处理站深度处理。 3、声环境:本项目在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再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优化厂区布局,风机采用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过滤网、机头废料、不合格品及员工生活垃圾等,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及含油抹布。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处理;机头废料和不合格品收集破碎后回用;废过滤网收集后委托具有废滤网回收再生能力的厂家回收利用;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管理局环境综合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633 |
| 传真: | 0550-****955 | 通讯地址: | ****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