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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G3京台高速改扩建工程配套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 项目名称: | G3京台高速改扩建工程配套碎石加工项目 | ||
| 建设地点: | **镇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受理时间: | 2025年10月15日 |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受理部门: | ****管理局环境综合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633 |
| 传真: | 0550-****955 | 通讯地址: | ****管理局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