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2万吨双孢蘑菇秸秆综合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项目名称: | 年产2万吨双孢蘑菇秸秆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县**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县西卅店镇现代农业示范园定炉**侧,企业现有项目占地面积187699.78m2,本二期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南侧购置131877.41m2工业用地,**A、B、C共3栋育菇房48600平方米,一发酵隧道4100平方米,二三发酵隧道8400平方米、麦草及鸡粪转运车间2500平方米,覆土车间2500平方米及配电室等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双孢蘑菇2万吨。2024年7月22日取得**县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项目供热依托现有项目锅炉,发酵间灭菌依托设备用房锅炉,A栋育菇车间、B栋育菇车间、C栋育菇车间供热分别依托3#育菇车间、2#育菇车间、1#育菇车间蒸汽锅炉,现有项目设备用房设置1台2t/h蒸汽锅炉,1#育菇车间-3#育菇车间各设置2台2t/h蒸汽锅炉,天然气作为燃料。本项目通过增加锅炉燃烧时间进行供热。设备用房单独设置1根排气筒(DA002),1#育菇车间锅炉、2#育菇车间锅炉、3#育菇车间锅炉分别设1根排气筒(DA003、DA004、DA005),用于锅炉燃烧废气排放。 鸡粪堆放废气、混合废气、一发酵废气收集汇合后经5套酸洗塔处理后经1根排气筒(DA006)外排. 项目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中的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满足**市大气办关于印发《**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20】9号)中排放限值要求;恶臭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标准。 二、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蘑菇种植不外排,限值参考《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蔬菜(加工、烹饪及去皮蔬菜)限值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 三、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 四、固废 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五、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一发酵隧道、二三发酵隧道、鸡粪仓库、酸洗塔安装处、危废间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厂区内的其他生产区域进行一般防渗。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管理局环境综合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633 |
| 传真: | 0550-****955 | 通讯地址: | ****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