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混合料拌合生产线绿色化升级改造项目

审批
北京-北京-昌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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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混合料拌合生产线绿色化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马池口镇宏道村****集团有限公司**沥青厂
公示时间:2026-03-23至2026-03-27
受理时间:2026-03-23
项目概况:技改项目为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对原有的1#沥青混凝土生产线的生产设备和废气治理设施进行绿色升级改造,通过新上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及配套生产设施替换已有老旧设施,并采用智能加热、二次燃烧、智能环保等工艺降低产品能耗和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技改项目建成后,全厂产品产能及产量不变,全厂仍维持2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单条生产线分别为240t/h和320t/h,年设计产能100万t/a。
公众参与说明: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行政相对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沥青厂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138****8800
环评单位名称:**国环中宇****公司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2200
邮寄地址:**市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624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607198W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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