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公司关于买断式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6年3月10****法院裁定受理广****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案号:(2025)桂 01 破 9 号],并指定****担任管理人。
****公司的资产情况,为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实现本项目收益最大化,管理人面向**公开招募买断式重整投资人。为保障本次招募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本次招募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一)项目基本信息
经管理人调查了解,锰矿公司主要资产情况见下表。
1.土地资产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 1 |
位置 |
**市陈东路28号 |
| 2 |
使用权证号 |
**国用(1997)第411947号 |
| 4 |
使用面积 |
15453.27㎡ |
| 5 |
用地性质 |
划拨 |
| 6 |
取得日期 |
1997年 |
2.其他住宅资产
| 序号 |
名称 |
面积 |
| 1 |
锰矿公司总部位于淡村路14号(桂房证字第****5916号)食堂 |
食堂一栋2层建筑面积455.54㎡,土地面积315.35 |
| 2 |
**市**区淡村路14号3栋1单元102号住宅 |
71.8平米 |
| 3 |
**市**区淡村路14号3栋2单元103号住宅 |
71.8平米 |
| 4 |
**市**区淡村路14号2栋1单元502号住宅 |
54.49平米 |
| 5 |
**市**区淡村路14号1栋2单元503号住宅 |
54.49平米 |
02
股权整体买断式投资或资产整体买断式投资,管理人协助意向投资人办理股权转让 / 资产过户手续。特别说明:**市陈东路 28 号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投资人需充分了解并调研资产情况。
03
(一)报名须知
1.投资人应认真细致地阅读本公告,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向管理人办理报名手续及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2.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所确定的招募条件及流程,并同意承担所有投资风险。
3.投资人提交的参选材料应真实、完整,如提供虚假资料管理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本招募公告中所披****调查所得数据,仅供投资人投资参考,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人的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本公告不能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除参考本公告内容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5.本次招募为正式招募,投资人应自行进行尽职调查并确定重整报价和重整方案。在管理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后,管理人将及时发送给投资人,投资人认为需要调整的可进行二次报价。
6.本项目接受单一主体或组成联合体投资。
7.本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根据投资人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和有关条件。
8.本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进度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重新、中止或终止项目投资人招募等。
(二)报名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足够的资金、技术实力,有投资履约能力,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有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提交的投资方案或经营计划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产业规划、行业规范等要求。具有破产企业所属行业或相近行业项目三年以上投资、生产、运营管理经验者优先;
4.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如未出现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两个及以上主体可联合参与投资,联合投资体成员均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投资范围应在联合体向管理人提交的投资方案中予以明确。
04
投资人应于2026年5月6日18:00前将报名材料及投资方案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或现场提交管理人,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体强路19****中心A座39层,联系人:余女士,电话:180****8343。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baiwushi168.com。
(二)投资人报名材料
1.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2.投资意向书(格式自拟,如提交了投资方案的该意向书可省略)。
3.投资人简介材料(主营业务、资质证书、业绩、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说明等,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4.投资人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或融资承诺函,或经审计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
5.投资人本身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承诺函。
上述报名材料应逐项加盖公章。
(三)保证金
为保障招募程序有序推进、防范履约风险,投资人须缴纳报名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1.报名保证金:投资人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作为参与招募的诚意担保,未按要求缴纳的,报名无效。投资人未提交投资方案或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报名保证金无息原路径退还。
2.保证金处置:****法院裁定批准后,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投资款组成部分;若发生投资人提交虚假材料、单方退出/放弃投资资格、恶意干扰重整进程、逾期支付投资款达90日等违约情形,导致重整终止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弥补管理人及相关方损失;****法院批准或不可抗力导致重整无法推进,报名保证金无息原路径退还投资人。
(四)确定重整投资人及签署投资协议
1.管理人将在**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召开债权人会议对投资方案或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由债权人会议根据“报价优先、综合实力匹配”原则选定首选和备选重整投资人(如有),并及时通知选定的投资人。
2.重整投资人在接到确定其为投资人的通知(先电话或微信通知,之后邮寄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投资协议中不可修改的核心条款为:投资人未按期足额支付任何一期重整投资款超过90日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协议、取消投资人的重整投资人资格,并重新选定重整投资人或进行破产清算,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含利息)、投资款(含利息)予以没收,管理人不予退还。
3.投资协议签署后,投资人可以进一****公司或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优化调整投资方案,但其报价中的投资金额、付款期限不得劣于原投资方案,也不得放弃投资。否则,其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且视为该投资人自动放弃投资人资格,管理人有权另行选定重整投资人。
特此公告
****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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