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乌帕尔至木什乡连接线桥梁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新疆-喀什-疏附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县乌帕尔至木什乡连接线桥梁项目 涉河建设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表时间:2026-03-23 06:46

****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关于申请审批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维吾尔自****管理局授权及《**维吾尔自****管理局关于印发**县乌帕尔至木什乡连接线桥梁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的通知》(新塔办〔2025〕42号),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基本同意你单位所报的**县乌帕尔至木什乡连接线桥梁项目涉河建设方案。

二、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审查意见(详见附件)审定的建设内容和要求组织实施。该涉河项目应在3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前办理开工报备手续,超过时限需要新办理审定同意手续。

三、该涉河项目实施和运行期间,禁止破坏水利工程设施、从事该涉河项目无关的建设内容。

四、请你单位须做好该涉河项目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中心和当地水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指挥部门的指挥,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

五、工程完工后,****水利局参加验收,将有关竣工资料6****中心备案。

附件:关于**县乌帕尔至木什乡连接线桥梁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联系人:艾孜提艾力﹒吐尔洪 联系电话:183****3787)

附件:

关于**县乌帕尔至木什乡连接线桥梁

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2024年12月31日,****管理局(以下简称塔管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县乌帕尔至木什乡连接线桥梁项目涉河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查。《建设方案》经修改后基本达到技术要求。审查意见如下:

一、**县鸟帕尔至木什乡连接线桥梁项目的实施将打通鸟帕尔镇与木什乡交通隔绝的现状,极大地改善当地群众的出行条件,加速城镇化建设发展,增强路网应急保障能力。**县乌帕尔至木什乡连接线桥梁项目涉河特大桥位于**地区**县境内,依次跨越克孜河、电站引水渠和卡尔马克总干渠,桥长1178.2米,总投资2349万元。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提出的涉河工程建设内容。拟建的**县乌帕尔至木什乡连接线桥梁项目涉河特大桥位于**地区**县境内,依次跨越克孜河、电站引水渠和卡尔马克总干渠,距电站拦河坝下游约1公里,****水文站下游约25公 里,与河道交角60度,拟采用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每小时,桥涵荷载等级公路﹣II级。特大桥起点 地理坐标:东经75°26'25.3692 ,北纬39°226'35.8262 (桩号为 K1+066.63);终点地理坐标:东经75°27'12.9246 ,北纬39°26'41.0932 (桩号为K2+244.83)。为38X30+1x31米装配式 预应力混凝土箱梁结构,桥墩与两端路基连接段长度均为3.6米,桥宽9米,全长1178.2米,桥梁跨河处河**缘线斜跨间距为961.28米,为全断面跨越。桥柔最低高程1595.075米,百年一遇洪水位高程1581.554米,净空13.521米,满足净空要求;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肋板台,桥墩采用柱式墩,墩台采用桩基础,桩基础埋深18~20米,满足冲刷要求。

三、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中防洪影响评价章节所提出的主要评价结论和建议。

四、基本同意《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章节中的水文分析成果、设计防洪标准、洪水分析、设计洪水。克孜河特大桥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对应洪水流量为4649立方米/秒。

五、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中提出的施工方素。采用围堰导流的方式,分段施工桥桩和桥台。工期控制在2025年2月-10月,共9个月。

六、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中提出的对不利影响的补救措施。一是施工单位要加强与防汛部门的密切联系,制定完善《施工导流方案》《施工期防洪度汛方案》《施工期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报当地水行****管理部门审批;二是在施工期间不得在河道内堆积施工物料,阻碍河道行洪,三是加强施工管理,尽量避免或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七、大桥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要做好工程安全度汛相关工作。建设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相关信息,施工期建设单位要密切关注河道水情,及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确保工程安全度汛。施工后期应逐步拆除及清理施工场地,建成运行阶段,应有必要的监测系统,定期对桥桩及两岸防洪工程冲刷进行监测。工程建成后应加强近岸河道及防护工程的监测,若发生较大变形与破坏,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遇特殊水情年,应加大监测力度,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桥梁工程的正常使用。

八、施工前,建设单位应联系自治区塔里木河流****管理中心对项目的位置和界限进行现场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要做好施工组织和现场管理,做好工程施工影响范围内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士、倾倒垃圾和污水废液。工程完工后,须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恢复河道地表原貌。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及时通知自治区塔里木河流****管理中心进行《建设方案》执行情况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在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如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对第三方权益、财产等造成影响和损失,由建设单位、运行单位负责承担并妥善解决。

十、工程建设施工期及运行期间,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服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自治区塔里木河流****管理中心的监督管理,****指挥部门的调度指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