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 建设单位 | **** | ||
| 工程名称 | 粤****基地****综合厂房项目) | ||
| 建设地址 | **市**区金园路17****经济开发区) | ||
| 建设规模 | 框架结构四层、****综合厂房基底面积5269.75平方米,建筑面积16274.58平方米,建筑高度20.495米(从室外地坪到屋檐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地下深度4.5米。框架结构二层食堂基底面积270平方米,建筑面积540平方米,建筑高度8.435米(从室外地坪到屋檐桷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 合同价格 | 5620.07万元 |
| 工程总承包单位 | **** | ||
| 勘察单位 | **省粤西****公司 | ||
| 设计单位 | 中国轻****公司 | ||
| 施工单位 | **** | ||
| 监理单位 | **省****公司 | ||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 李旭斌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陈宇鹏 |
|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 关俊伟 |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 林杜 |
|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 陈宇鹏 | 总监理工程师 | 毕锦华 |
| 合同工期 | 2026-01-06 ~ 2027-03-02 | ||
| 状态 | 正常 | ||
| 备注 | 质量监督注册号:湛麻质监【2026】032201号;安全监督注册号:湛麻安监【2026】032201号 | ||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