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前言................................................................ 1
第一章 总则......................................................... 2
第一节 指导思想............................................................. 2
第二节 调整原则............................................................. 2
第三节 调整依据............................................................. 3
第四节 规划期限与范围........................................................ 6
第二章 自然与社会经济情况............................................ 7
第一节 区域概况............................................................. 7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 7
第三章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9
第一节 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情况................................................ 9
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现情况.............................................. 9
第三节 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实现情况........................................... 9
第四节 各类增量指标实现情况................................................. 11
第五节 林业等生态用地变化情况............................................... 12
第六节 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12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调整情况................................. 13
第一节 规划目标调整......................................................... 13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5
第五章 “三线”划定情况............................................. 17
第一节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17
第二节 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情况................................................ 17
第三节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19
第六章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 21
第七章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23
第一节 交通项目............................................................ 23
第二节 水利设施项目......................................................... 23
第三节 公共设施服务项目..................................................... 23
第四节 环保项目............................................................ 23
第五节 旅游项目............................................................ 23
第八章 土地整治安排................................................. 24
第一节 土地整治总体目标..................................................... 24
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点项目..................................................... 24
第九章 规划调整方案可行性分析........................................ 25
第一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 25
第二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 26
第三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27
第四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分析.................................... 27
第十章 保障措施..................................................... 29
第一节 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29
第二节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29
第三节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9
第四节 建立健全规划的公众参与和公示制度...................................... 29
第五节 提高土地信息服务水平................................................. 30
附表1 小溪河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表..................................... 31
附表2 小溪河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32
附表3 小溪河镇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 33
附表4 小溪河镇耕地面积规划平衡表......................................... 33
附表5 小溪河镇“三线”划定面积统计表..................................... 34
附表6 小溪河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35
前言《**县小溪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12年12****政府批准实施。《规划》实施以来,对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小岗产业园的建设以及重大项目急需落地,土地利用形态不断发生变化,对土地利用和布局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规划》中确定的土地利用方向与空间布局越来越不能适应小溪河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亟需进行规划调整完善。
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依据《****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6〕1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小溪河镇土地利用情况和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重点调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优化基本农田及城镇村建设布局,合理安排落实“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保障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保障小溪河镇各行各业用地需求,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节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在“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下,稳步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局部优化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及建设用地布局,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严格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按照应保尽保、数量质量并重原则,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除因城镇村及重点项目建设占用外,其余耕地均予以保护,并将其中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升人居环境水平,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增强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与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助推小溪河镇“十三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第三节调整依据 一、法律法规1.《国务院关于深化土地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
四、相关规划规划基期:2005年;
规划期限:2006-2020年;
规划调整基期年:2014年。
二、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范围为小溪河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
第二章 自然与社会经济情况 第一节区域概况小溪河镇位于溪河镇是**县东部重镇,距县城34公里,全镇土地总面积20341.7公顷,占**县土地总面积的8.3%。该镇矿产**丰富,拥有高品位的石英砂、石灰石、花岗岩、钟家山铅锌矿等矿产**。省道307线、南(京)-洛(阳)高速公路和京沪线铁路穿镇而过。镇内林业和山场**丰富,是**闻名****基地。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底,全镇土地总面积20341.68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7694.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99%;建设用地面积2278.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20%;其他土地面积368.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1%。农用地中,耕地面积13596.26公顷,园地面积138.29公顷,林地面积1953.13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2007.26公顷;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1907.6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291.63公顷;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132.75公顷,自然保留地368.47公顷。
二、土地利用特点小溪河镇是**闻名****基地,年黑豆种植面积4.5万亩、产量6500吨,远销韩国、日本等地。2014年全镇林地占农用地的比重为11.03%,高于**县林地占农用地的比重9.60%。
小溪河镇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全镇城乡建设用地的86.94%,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较高,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较大。
三、土地利用问题在城镇化过程中,由于大部分迁入城镇的农民,****基地未能及时复垦,造成进城农民在城镇和农村同时拥有居住用地,造成了土地**的浪费。
小溪河镇工业发展虽已形成一定规模,但仍呈外延式增长特点,现状工业用地布局散乱,工业厂房、家族式作坊与居民生活区混杂,闲置土地较多,土地投资强度和利用效率不高。
第三章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第一节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情况2014年底,小溪河镇实际耕地保有量为12956.02公顷,比2020年耕地保有量(12604.18公顷)多351.84公顷,完成了耕地保有量目标。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坚持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并重,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废弃建设用地复垦及后备土地**开发工作,并建立耕地养护机制,较好得完成了耕地保护目标。随着“十三五”时期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将有大量耕地被建设占用,未来全镇的耕地保护形势将异常严峻。
第二节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现情况2014年底,小溪河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是11381.02公顷,完成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但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小溪河镇积极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粮田,进一步提高耕地的产出能力,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较好地提升了基本农田质量。
第三节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实现情况 一、建设用地总规模实施情况《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015.03公顷以内,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出2014年阶段目标为1945.79公顷。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762.2公顷,超出评估时点规划阶段控制目标648.65公顷。
“十三五”期间,随着小溪河镇的快速发展,城镇村用地需求逐年增加,加之重大基础设施即将开工建设,现行规划安排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已远远无法满足全镇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施情况《规划》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24.96公顷以内, 2014年阶段目标为1222.00公顷。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907.6公顷,超出评估时点规划阶段目标和规划目标。
三、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实施情况《规划》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5.35公顷以内, 2014年阶段目标为29.35公顷。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小溪河镇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为327.38公顷,超出评估时点规划阶段目标298.03公顷,较2020年规划目标超出282.03公顷。随着全镇需求逐年增加,现行规划安排的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指标已难以满足发展需要。
第四节各类增量指标实现情况 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施情况分析《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7.3公顷,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出2014年阶段目标为23.52公顷。至2014年底,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已使用11.03公顷,未超出评估时点规划阶段目标。
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指标实施情况分析《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为27.3公顷,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出2014年阶段目标为23.52公顷。至2014年底,小溪河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为11.03公顷,未超出评估时点规划阶段。
三、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实施情况分析《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27.20公顷,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出2014年阶段目标为16.32公顷。至2014年底,小溪河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为16.32公顷,未超出评估时点规划阶段目标。
四、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分析《规划》到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为64.23公顷,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出2014年阶段目标为41.70公顷。至2014年底,小溪河镇实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为52.47公顷,完成规划控制指标。
第五节林业等生态用地变化情况 一、林地变化情况2005年小溪河镇林地面积为3140.22公顷,根据最新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2014年小溪河镇林地面积为1919.68公顷,较规划基期年增加-1220.54公顷。
二、河流水域变化情况2005年小溪河镇水域面积为221.23公顷,根据最新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2014年小溪河镇水域面积132.75公顷,较规划基期年减少88.48公顷。
第六节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2006至2020年间,小溪河镇共计安排重点建设项目3个,总铺至大溪河公路改建工程、小溪河治理工程,燃灯水厂建设工程,均已开工建设,在规划选址上与原规划基本保持一致。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调整情况 第一节规划目标调整 一、总量指标调整后**县下达我镇耕地保有量为13194.73公顷,较原规划目标12604.18公顷增加590.55公顷。
调整后**县下达我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1723.1公顷,较原规划目标12021.56公顷减少298.96公顷。
调整后**县下达我镇园地面积为125.67公顷,较原规划目标36.69公顷增加88.98公顷。
调整后**县下达我镇林地面积为1207.86公顷,较原规划目标2541.52公顷减少1333.66公顷。
调整后**县下达我镇牧草地面积为0,较原规划目标1654.29公顷减少1654.29公顷。
调整后**县下达我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957.45公顷,较原规划目标2015.03公顷减少57.88公顷。
调整后**县下达我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450.22公顷,较原规划目标1224.96公顷增加225.26公顷。
调整后**县下达我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333.43公顷,较原规划目标45.35公顷增加857.89公顷。
调整后**县下达我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1007.23公顷,较原规划目标790.07公顷增加217.16公顷。
二、增量指标调整后**县下达我镇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01.41公顷,较原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174.11公顷;调整后**县下达我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总规模为186.97公顷,较原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总规模增加159.67公顷;调整后**县下达我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规模为156.89公顷,较原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规模增加129.69公顷。
调整后**县下达我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为64.23公顷,较原规划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保持不变。
三、效率指标调整后**县下达我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21.5平方米,较原规划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97.95平方米有所增加。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一、农用地布局优化调整2014年,全镇耕地面积为12956.02公顷,2015-2020年通过土地整治补充24.99公顷,规划建设占用及其他因素减少4.04公顷,到2020年耕地面积不低于15523.42公顷。
规划将位于集镇规****建设部位耕地调出,并结合土地整治规划情况,将村规划复垦的村庄规划为耕地,调整后全镇可完成耕地保有量任务。
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结合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调整基本农田布局,至2020年末,小溪河镇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11723.1公顷以上。
结合规划下达的园地、林地指标及农业生产、生态保护需求,规划期间,园地、林地布局总体上维持现状,不做大幅度调整。
二、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结合城市规划,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城市规划区外重点推进行美好乡村建设,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形成“镇区—社区”空间聚落体系。调整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50.22公顷以下。
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配套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优化基础设施用地布局,推进重点工程,提高基础设施配套水平。
第五章 “三线”划定情况 第一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基本农田保护以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为总体目标,以不低于**县规划下达指标为基本原则。依法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
合理布局基本农田。适当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保证基本农田的稳定性。调出规划城镇发展区域内以及城镇周边未来建设发展范围内的现有基本农田,为城镇发展预留空间;将生产条件较好、集中连片的现有一般农田划为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的保护面积不减少。根据城镇空间拓展和产业用地布局,适当调减镇中重点发展区域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其他村适当调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稳步提高基本农田质量。以提高农田利用率和产出率为目标,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标准农田建设,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不断提高基本农田质量。
第二节 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情况 一、利用原则1、建设用地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的,优先占用劣质耕地,建设项目优先采用占地少特别是占用耕地少的选址方案。
2、提高各项用地投入产出的强度,建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园区化集中,构建上下游产业合理配置方式,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利用程度。
3、通过土地增减挂钩整合,科学安排土地供给的数量与速度,改善建设用地结构、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显化土地价值,提高土地**的配置和利用效率。
4、强化闲置土地处置,加**镇闲置低效土地的挖潜利用,实现存量用地效益化。城镇规划范围内现有工业用地的改扩建注重内涵挖潜,结合工业项目技术改造,整合零星的小规模用地,提高建设用地容积率和土地产出效率,减少新增建设用地。
5、****园区、开发区的盲目扩张,****工业园区的重复低效建设,通过产业结构优化配置,避免发展中的产业同构现象,减少土地**浪费。
二、用地规模通过协调城镇总体规划及村镇布局规划,划定城镇和村庄建设用地区,明确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规定管理责任、管制规则和监管措施,综合运用经济、行**法律手段,控制城乡建设用地盲目无序扩张。实施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控制,在规划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总体控制下,根据建设用地需求和利用状况,制定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分类下达城镇村和基础设施等用地计划指标,严格考核计划实施情况。立足区域**环境条件,依托比较优势,制定和落实差别化的工业用地政策,提高工业用地综合效益。
三、用地位置城镇村土地利用的主要位置分布在镇域发展的核心区域****中心村布点区位。
四、空间管制措施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村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建制镇、村庄建设规划;
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4、区内建设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城市开发边界为城镇建设用地区和有条件建设用地区,面积为1271.42公顷。
第三节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生态保护红线的实质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目的是建立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对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从而促进人口**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生态保护红线具有系统完整性、强制约束性、协同增效性、动态平衡性、操作可达性等特征。系统完整性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遵守与监管需要在国家层面统筹考虑,有序实施;强制约束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一旦划定,必须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与环境准入制度,增强约束力;协同增效性要求红线划定与重大区划规划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当前监管能力相适应,与生态保护现状以及管理制度有机结合,增强保护效果;动态平衡性是指在保证空间数量不减少、保护性质不改变、生态功能不退化、管理要求不降低的情况下可以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适当调整,从而更好地使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相统一;操作可达性要求设定的红线目标具备可实现性,配套的管理制度**策具有可操作性。具体来说,生态保护红线可划分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利用上线。
我镇境内没有风景名胜、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土壤严重污染区等生态保护区。
第六章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 一、划定原则按照县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县现行规划基本农田布局和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基础,严格按照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的有关规定,规范有序开展划定工作。
与**县城镇周边和全域永久本农田划定充分衔接,同步推进,严格落实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的要求,优先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把城镇周边“围住”、把公路沿线“包住”,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强化全面监测监管,建立健全“划、建、管、护”长效机制。
二、划定依据本次划定工作中,全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2307.13公顷,较原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增加285.57公顷,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四、保护措施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把基本****政府目标和领导政绩考核指标;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设立保护牌和标志,层层建立保护网络,将责任落实到人和具体地块;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定期不定期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侵占基本农田案件。
第七章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第一节交通项目规划期间,共安排总铺至大溪河公路改建工程、S342大溪河至上窑公路改建工程、G345**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32.37公顷。
第二节水利设施项目规划期间,共安排**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库灌区配套改造工程、小岗农田水利项目4个水利设施建设工程,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7.60公顷。
第三节公共设施服务项目规划期间,****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3.6公顷。
第四节环保项目规划期间,****处理厂、****处理厂等,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5.0公顷。
第五节旅游项目规划期间,乔山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朱元璋出生地建设项目、燃灯寺复建项目、小岗村5A级景区综合开发项目、山湖水库综合开发项目,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3.6公顷。
第八章 土地整治安排 第一节土地整治总体目标县级下达小溪河镇规划期内(2006-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为64.23公顷,至2014年,已补充耕地面积51.12公顷。通过土地整治,农业综合能力逐步提高,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土地**尤其是耕地**可持续利用能力进一步增强。
第二节土地整治重点项目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期内,拟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个,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使耕地质量提高1个等级。
二、新增耕地项目大力开展农用地整理及宜耕后备土地**开发项目,增加耕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补充耕地面积37.70公顷。
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遵循“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针,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益的前提下,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73.69公顷。
第九章 规划调整方案可行性分析 第一节规划调整完善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 一、对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情况分析小溪河镇调整后耕地保有量为13194.73公顷,较2014年现状13596.26公顷减少了401.53公顷,从全镇历年补充耕地和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对比分析来看,到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目标可以完成。
二、对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实现情况分析小溪河镇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2307.13公顷,较原规划目标12021.56公顷增加了281.57公顷,结合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形势及小溪河镇承担的建设任务,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较为合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能够完成。
三、对建设用地规模目标实现情况分析小溪河镇调整后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457.45公顷,较2014年现状2278.27公顷增加了442.42公顷。考虑到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及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潜力,调整后的建设用地总规模能够满足“十三五”期间小溪河镇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第二节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 一、对耕地布局变化情况影响分析调整方案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的前提下,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局部优化调整耕地布局。将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耕地调出,并将规划期内安排复垦的废弃村庄、采矿用地以及林地调入。调整后,确保耕地保护面积不小于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同时优化了耕地布局。
二、对基本农田布局变化情况影响分析调整方案充分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依据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局部调整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符合上级规定,同时布局得到了进一步优化、集中连片程度得到一定提高。
三、对建设用地布局变化情况分析调整方案依据上级下达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挖掘存量、用好流量”的原则,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满足小溪河镇“十三五”期间各类用地需求。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基础上,将规划期内急需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同时注重对存量建设用地内部挖潜,推行旧城改造,并加大对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进旧村整治。调整后,建设用地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十三五”期间各类建设用地项目得到落实。
第三节规划调整完善对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一、对土地生态环境影响分析调整方案强化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各类建设用地尽量避免占用具有生态功能的林地、河流、湖泊等,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
二、对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影响分析充分与“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衔接,将已建及拟建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范围耕地纳入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实施严格保护。
第四节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分析 一、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分析调整方案编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效统筹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切实解除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方面加大对耕地保护力度、合理调整耕地布局,调整利用损毁耕地,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有力保证,同时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优化了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落实了“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相关规划衔接情况落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中对小溪河镇提出的土地利用目标,优化各类用地用地布局,确保规划期末完成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同时,有力保障小溪河镇建设需求。
规划调整方案编制过程中,规划编制技术组反复与规建委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进行广泛深入的对接,从城市规模与用地布局、城市发展方向、城镇体系结构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协调。
第十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依法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约束性管理;新增建设用地必须按计划审批,不得超计划或无计划批地;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和管理,以实际新增建设用地作为计划考核的依据。
第二节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需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在批准、核准前必须进行用地预审,未经预审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用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第三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用、存量建设用地二次开发利用和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以统筹优化城乡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为小溪河镇美好乡村建设提供有效途径。
第四节建立健全规划的公众参与和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规划编制与实施的公众参与和公示制度,公开规划内容、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有关要求,公开按规划审批和审查用地的结果。完善规划编制与修改的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各社会阶层群众的意见。
第五节提高土地信息服务水平加快建立涵盖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权属、土地市场、土地整治等基础数据的统一地政管理数据库。加快土地管理审批、供应、使用、补充耕地各环节的统一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建设用地监管,确保规划目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