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托克逊县盘吉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地面干选加工系统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新疆-吐鲁番-托克逊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发布机构:****环境局发文字号:〔〕号公开日期:2026-03-23
****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煤矿地面干选加工系统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局拟对****煤矿地面干选加工系统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5-****828

传 真:0995-****100

通讯地址:****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邮编838000)

****环境局

2026年3月23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煤矿地面干选加工系统建设项目

****

**市**县

******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地面干选系统加工矿井≤1200mm原煤,小时处理能力不低于2×400吨/h,最终产品为沫煤、20-100mm块煤,共计两种;产品煤由产品仓储存后进行装车,矸石进入矸石仓存储汽车外运。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原料破碎、筛分过程采用密闭式破碎、筛分(设备密闭,仅留物料进出口);项目破碎机、滚轴筛进出口各设置一个降尘喷头,喷雾降尘;项目原煤破碎、筛分过程设置在密闭厂房内;皮带输送机密闭内,项目在皮带输送机上料和卸料口各设置一个降尘喷头,喷雾降尘;煤矸石、成品煤设置在密闭筒仓内;运输道路为硬化地面,运输车辆密闭运输;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筒仓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除尘灰单独作为产品销售给外售,煤矸石外售用于生产建筑材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属危险废物,收集至现有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报告表

2

**县****公司年加工5.4万吨石英砂提纯建设项目

**县****公司

**市**县

**胜****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生产车间用于建设1条石英砂生产线,配套建设库房等配套附属设施,综合办公区等公用设施,废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环保设施。项目投运后可年加工5.4万吨石英砂。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破碎、筛分粉尘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粉后,经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厨房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饮食业油烟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限值。厂区运输扬尘采用道路混凝土硬化,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苫盖,减速慢行并对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清扫等措施降低无组织废气排放,装卸及堆存扬尘定期进行喷水抑尘降低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为水洗废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C级标准要求后回用于绿化灌溉,不外排。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危废贮存点、污水处理设备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循环水池废渣,主要成分均为石英,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均属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生活垃圾经收集箱、垃****园区统一处理。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报告表

3

**骊峰****公司10万吨年工业硅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骊峰****公司

**市**县

******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租用厂房进行改造,拆除厂房现有设备,购置及安装硅渣分选生产线两条,**生产车间、原料堆场、办公生活区以及配套辅助设施及相应环保设施等。项目规划建成后每年可处理硅渣10万吨,生产工业硅5000吨。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1#、2#工业硅固废处理生产线粉尘经“集气罩 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各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3#、4#工业硅固废及尾矿渣处理生产线粉尘经“集气罩 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各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强化无组织废气污染管控措施,无组织粉尘通过定期清扫、洒水抑制等措施,降低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不外排,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暂存,由吸污车定****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建立污水处理台账,留档备查。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危废贮存库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除尘器收集粉尘继续用于清洗分级,废包装袋、滤饼属于一般固废,定期外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属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委托园区环卫清运。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报告表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