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轨道城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次分户产权代办协作服务流标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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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一批次分户产权代办协作服务流标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2026年第一批次分户产权代办协作服务

遴选人

****

联系电话

028-****2059

开选时间

2026-3-19 10:00

开选地点

****集团****管理中心

参选最高限价

814468.00元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流标原因

参选单位均未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审查。

参选人名称

否决参选依据条款(参选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公望****公司

参选报价未按要求保留两位小数,不符合第五章“参选文件格式”的要求。

**长****公司

参选文件未按要求提供参选人资格业绩证明资料,不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1.4.1的规定。

******公司

参选报价未按要求保留两位小数,不符合第五章“参选文件格式”的要求。

******公司

参选文件未按要求提供参选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不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3.4.1的规定。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监督投诉机构

****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8-****2047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流标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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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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