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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4〕172号)、《****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水资管函〔2026〕99号)等文件要求,省水利厅组织完成了2025年度**省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3日—4月13日。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取用水户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核实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李奇林 ****
杨蕙宁 0731—****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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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