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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研究院****检测院车辆报废处置的批复》粤特检【2026】39号,我院拟对达到报废年限、存在安全隐患并检测不合格的一台车辆进行报废处置。现以“资质符合要求,价高者得”原则,面向社会邀请符合回****公司,于公示期内将资质证明材料及报价清单电子版及纸质版寄至我院。
电子版(加盖公章)请发至邮箱:****@163.com
纸质材料请密封装并邮寄至以下地址及联系人:
**市金砂路64号办公室,肖先生,0754-****9975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6日
附件1:**检测院2026年拟回收车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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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