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发改审批〔2025〕198号
关于年产5万吨长玻纤增强材料、1500吨3D打印材料生产线
****中心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批复
**聚****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年产5万吨长玻纤增强材料、1500吨3D打印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能审查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结合******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出具的《关于年产5万吨长玻纤增强材料、1500吨3D打印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碳衡评审〔2025〕1号)及专家意见。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
二、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 10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5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5628.37平方米,其中:****中心 908.82平方米,年产5万吨长玻纤增强材料、1500吨3D打印材料生产线车间 4719.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586.43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5879.55平方米、研发中心建筑面积3706.88平方米。建设8条长玻纤增强材料生产线和10条3D打印耗材生产线,购置双螺杆挤出机、牵引机、切粒机、包装机、码垛机器人、单螺杆挤出机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环保设施等。该项目建成达产后,能够实现年产5万吨长玻纤增强材料和1500吨3D打印材料的生产能力。
三、建设地点:**省**市**县汊河镇**路8号顶山-汊河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片区)。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0000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该项目建成达产后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1518.24吨标准煤,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值3572.24 吨标准煤。其中:年用电量1233.56万千瓦时(当量值折合1516.05吨标准煤、等价值折合3570.05吨标准煤),年用天然气0.18万立方米(当量值折合2.19吨标准煤、等价值折合2.19吨标准煤)。
六、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和工艺流程,积极采用先进的用能设备和工艺技术,并加强能源综合利用,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认真落实好能源管理制度,设置能源管理岗位,配强能源管理人员,配齐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统计体系,切实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三)请你们依据本审查意见和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并及时报告有关事项。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发生重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四)本节能审查只负责对项目用能工艺、设备能效水平及节能管理措施提出意见,不作为项目核备前置条件,相关核备和报建手续须按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等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五)我委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七、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附件:1、年产5万吨长玻纤增强材料、1500吨3D打印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能报告。
2、年产5万吨长玻纤增强材料、1500吨3D打印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5年9月30日
信息公开类型:依申请公开
****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