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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审批《****-秋藤500KV线路工程跨**境内河湖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的请示已收悉,我局于2021年9月26日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秋藤500KV线路工程跨**境内河湖防洪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按照专家审查提出的意见,报告编制单位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并形成《报告书》(报批稿)于2021年10月28日报送我局。根据《**省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秋藤500KV线路工程**境内线路总长度17.7Km,主要跨越白**、白**、**河、岗头水库等县管河湖。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专家审查意见。《报告书》(报批稿)经修改完善后内容基本符**利部颁布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要求,采用水文资料及参数合理可靠,分析较为客观(同意采用白**岸坡稳定性分析计算方法及成果)。杆塔应布置在河道管理范围之外,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原有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输电线路建成后,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时,线路建设管理单位应无条件服从水利部门对河道治理的要求。
四、工程应安排在非汛期,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河堤两岸边坡稳定,严禁向河道弃土弃渣。
五、工程开工前,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并将施工方案报送我局备案;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应保证防汛通道畅通,并做好生活、生产污水处理;在涉河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确保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关于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问题。因工程建设造成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受影响时,建设单位应与第三人及时沟通协商并妥善解决。
七、工程完工****管理部门申请涉河项目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