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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G345**至釜山段改建工程(三期)新来河大桥防洪补偿工程设计报告的函》收悉。依据《**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省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水法规,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新来河大桥防洪补偿工程设计报告。桥梁工程位于新来河金庄跌水上游侧6.0m。桥梁总长654 m,主桥布置为(75+75)m独塔斜拉桥,主桥墩采用分离式矩形承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二、河道切滩范围为桥轴线上游60m,左、右岸切滩补偿,200m范围岸坡整治,切滩后按照高程17.10m进行平整,现浇C20砼护坦,厚度0.2m。岸坡防护范围为金庄跌水上游翼墙起200m,河道底部至滩地顶部,左右岸采用格宾石笼护岸,护坡坡比1:2.0~1:3.0,金庄跌水进口铺盖前60m河道底进行C20砼护底,厚度0.35m。桥梁中心线上、下游50m范围河道左、右岸堤防加固升级,加固堤顶与现有堤顶**过渡衔接。
三、新来河大桥跨越来河防洪影响补救工程施工应避开汛期,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施工方案、****水利局备案。
四、建设期间,应加强安全管理,在重点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五、桥梁建成投入运行后,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监测、复核桥墩堤防防渗情况,发****水利局报告,确保桥梁和堤防安全运行。
六、工程完成后,应及时清除施工围堰,将弃土、建筑垃圾全部外运。
七、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水利部门参加涉水工程验收,并将有关****水利局备案。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