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庆丰公司”)将公司位于**县境内土地经营权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租。2026年3月13日第一次招租竞拍后,由于竞得人未在****公司签订合同,已经构成悔拍,庆丰公司依法依规组织第二次竞拍,本次招租遵循公平、公正、公**则,通过专业交易平台以竞拍方式确定承租方。现将第二次竞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础信息
1.土地面积:面积约22450亩,包含连片土地、田间道路、水渠及配套农用设施用地。
2.所处位置:**省**市**县**乡(具体地块现场指界)。
3.土地现状:土壤结构属于盐碱地,地块平整,具备灌溉、排水等基础农业条件。
4.招租主体:****集团****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0883603)。
二、出租条件与方式
1.出租年限:竞拍出租14年经营权(2026年1月1日—2039年12月31日)。
2.起拍价格:起拍价(215万元/年)为年租金,竞拍人以年租金为单位进行竞拍。
3.租金计价方式:第1年至第5年,年租金为“竞得价”;第6年至第10年,年租金在竞得价基础上上浮5%;第11年至第14年,年租金在第6年至第10年的年租金基础上上浮5%。租金不包含“承包调价款”及其他已知或未知的需在租金外支付的任何费用。
4.付款方式:年付款,年租金上打款支付(每年1月1日前支付当年费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出租合同。
三、竞拍方式及竞买人资格
1.竞拍方式:通过“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公开竞价,竞得价为初始年租金,价高者得。以年租金215万元作为起拍价,每次加价不低于5万元,“交易平台使用费”(竞得价的1%)由承租方承担。竞买人需缴纳竞拍保证金500万元(平台收取,该款项可抵第一年租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按照规定时间补足)。
2.竞拍人资格及认定:
(1)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主体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竞拍人须在报名受理时段缴纳足额竞拍保证金500万元,并在线下签署《风险告知书及承诺书》(首轮竞拍已签署的竞拍人需重新签署),确认已全面知晓该宗土地所有风险及纠纷(含或有风险、纠纷)并自愿独立承担全部风险责任。线下签署地点在**市**区文苑路36号。
(4)未在线下签署《风险告知书及承诺书》的竞拍人丧失竞拍权利。竞拍人在线下签署《风险告知书及承诺书》****公司初步审核确认竞拍资格后,须自行通过竞拍账户(与签署人姓名一致)提交竞拍保证金,随后通过“资料提交”通道,提交身份信息及其它相关资料。“挂拍情况联系人”线上审核确认后,竞拍账户显示进入“竞拍环节”。
(5)已参加2026年3月13日第一次招租竞拍且悔拍的竞拍人(包括但不限于其本人或其可实际控制的主体),不得参加本次竞拍。
(6)竞拍人参与竞拍即对《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的全部内容予以认可。
3.报名受理时段: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30日(周六周日除外)9时至17时。
4.竞拍时间:2026年3月31日9时至2026年3月31日16时(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拍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价高者成交。
四、核心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权利:承租方依法享有该宗土地租赁期内的合法经营权;独立享有该宗土地租赁期内的种植者补贴,补贴政策存在不确定性,需自行协调相关部门申请。
2.承租方义务
(1****政府对该宗土地规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土地,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转租、分租或授权第三方使用标的土地;独立承担土地出租期内的所有经营风险,包含但不限于因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第三方原因导致的损失等;独立承担该宗土地涉及交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种植成本、土地改良成本、属地政府要求缴纳的“承包调价款”。
(2)履约保障: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500万元,租期内无违约的,租期届满后无息退还,若发生违约,出租方有权扣除相应合同履约保证金。
(3)违约责任:承租方违反《风险告知书及承诺书》或合同约定,向出租方主张赔偿、追责、退费的,需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出租方因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损失,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已交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3.出租方权利
(1)如遇征收、征用,涉及的土地部分的补偿款以及出租方投入的资产补偿归出租方所有,土地全部被征收、征用的,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已经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当年剩余租赁期的租金;土地被部分征收、征用的,出租方按照征收征用面积除以本合同约定的出租面积比例退还征收征用面积当年剩余租赁期的租金,但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征收、征用次年起租金同比例扣减征收征用面积租金;涉及承租方投入的附属设施资产以及种植物补偿,归承租方所有。如征收、征用方组织评估并按评估价进行补偿,补偿款按照评估报告计算补偿比例及金额;如征收、征用方不组织评估,****公司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各自投入进行评估,结合征收补偿金额,按照评估值计算补偿比例及金额,评估费用双方各承担50%。补偿款自征收征用方支付至出租方账户之日起十五日内,出租方将承租方应得补偿款无息支付至承租方账户。
(2)合同期满后,承租方需无偿交还土地,确保土地现状与交接时一致,承租方在整宗地块投入的不可与土地分割的附属设施资产以及相关投入归出租方所有,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
(3)出租方有权监督承租方按约定使用土地。承租方违反种植限制、违规改变土地用途、拖欠租金或未履行风险化解义务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且不退还已收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4)出租方无法律义务配合承租方领取补贴、补助,承租方是否可以领取到补贴、补助,与出租方无关,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与赔偿责任。
4.出租方义务:按土地现状交付土地,不承担任何协调、赔偿义务;租赁期内不干预承租方合法经营;配合提供土地经营权来源相关证明文件。
五、详情咨询
1.挂拍情况联系人:马宁:186****2751(负责挂拍公告发布、资格筛选、竞拍等工作)
2.庆丰公司对接人:邹吉光:133****2225(负责线下签订风险告知书及承诺书)
3.现场看地联系人:滕海龙:139****1845(需提前预约)
六、其他事 项
1.竞得人需充分了解《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并认真阅读知晓了本次拍卖会的《竞拍须知》(京**台竞拍页面)和有关规定,自愿遵守执行,承认竞拍结果,同意签署成交确认书。因竞得人违约造成该竞拍标的再行竞拍的,竞得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竞得人逾期未签订合同(成交确认5个工作日内)或未付清租金、合同履约金(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则无权要求返还竞拍保证金。
2.本次招租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竞拍公告》《竞拍须知》《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风险告知书及承诺书》及公司决议处理。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公司所有。
4.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3月23日。
5.本公告所描述的以下词语解释如下:
(1)剩余租赁期的租金:剩余租赁期按日计算,剩余租赁期的租金等于剩余租赁期的天数除以365天乘以当年租金。
(2)承包调价款:承包调价款指因国家宏观政策、地方涉农政策、土地管理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变动,导致发包方可依据政策要求上调土地承包费用的款项。该公告所称承包调价款是指在此前签订的《熟化土地流转合同》和《熟化土地承包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的固定承包费标准之外,由对应发包****人民政府、**县****委员会、**县****委员会上调,且要求另行缴纳的额外承包费用。
附件: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附件)
****集团****公司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