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长三角一体化顶山-汊河省际毗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办理**县长三角一体化顶山-汊河省际毗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手续的函》(来经开函〔2024〕18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县长三角一体化顶山-汊河省际毗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已列入《****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来政秘〔2024〕23号﹚,同意建设**县长三角一体化顶山-汊河省际毗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二、建设主要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9981.24平方米,约74.97亩,总建筑面积110067.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3092.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975.00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及电气、通讯、消防、给排水、暖通、智能化、绿化、道路、场地硬化等配套工程。
三、建设地点:**市**县汊河镇,西邻和谐路、北邻**路。
四、****政府投资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45224.42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专项债资金。
五、项目代码:****。
六、请抓紧组织开展好下一阶段工作,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项目开工后,请及时登录**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和竣工等信息。
七、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在重点工程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的规定,明确工程中实施以工代赈的具体环节、工种、用工数量、劳务报酬等,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优先满足当地群众的务工需求,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计划要求顺利实施,确保劳务报酬及时足额发放,努力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八、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2024年11月19日
**** 2024年1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