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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顶山—汊河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防洪
排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办理顶山—汊河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防洪排涝工程项目可研的函》(来经开函〔2024〕20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沿河圩区和易涝区防洪保安,改善区域水动力,提升城镇防洪排涝能力,满足防汛排涝安全、水生态环境建设、区域整体发展的需要,同意建设顶山—汊河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防洪排涝工程项目。
二、建设主要规模及内容:项目共涉及河道 3 条(段),**河(**湖-镇界)建设长度9610m;**河(**大道-纬三路)建设长度2800m;徐郢河(龙王路-**路)建设长度3150m。项目主要内容为河道开挖与疏拓工程、护岸工程、绿化工程、相关附属工程。
三、建设地点:**市**县汊河镇**河(**湖-镇界)、**河(**大道-纬三路)、徐郢河(龙王路-**路)。
四、****政府投资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3035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专项债资金。
五、项目代码:****。
六、请抓紧组织开展好下一阶段工作,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项目开工后,请及时登录**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和竣工等信息。
七、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在重点工程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的规定,明确工程中实施以工代赈的具体环节、工种、用工数量、劳务报酬等,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优先满足当地群众的务工需求,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计划要求顺利实施,确保劳务报酬及时足额发放,努力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八、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2024年11月25日
**** 2024年11月25日印发